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议案》,同意《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由市人民政府按程序上报审批。
会议认为,该规划目标明确,定位清晰,内容全面,体现了五大发展理念,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符合《城乡规划法》有关法律法规和上饶实际。
会议要求,《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依法批准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城市总体规划,执行中确需局部调整时,应严格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切实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