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姚 文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林怡贞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周富华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钟 凌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郑晓霞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林怡贞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张明华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周富华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钟 凌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郑晓霞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董有生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赖 晓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志勇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建新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江健生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林海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支少军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堵继德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成溪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叶益华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存雨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保国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费 城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荃甫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守恭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 晖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 鹏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