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工作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办主任吴文艺主持会议并讲话,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对口股室长,县人大农工委全体成员及对口联系常委等参加座谈。
会上,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就本单位《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存在困难和意见建议作了汇报。
在认真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后,吴文艺强调,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进一步完善乡镇、村庄的编制规划和具体的管理办法,使农民建房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秀美乡村得到更好地呈现;二要全力做好建前管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把违建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不要等到违法建筑建成以后再去处理,这样不但处理的难度大,而且会激化干群矛盾;三要严格审查建房资格。“一户一宅”是《条例》的核心要义,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审查把关,在落实“一户一宅”工作中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同时,要规范执行“五到场一公示”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四要加大批后监管力度。批后监管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关键,乡镇人民政府要持续增加人员投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批后监管规定,决不能有意“放水”,更不能以罚代管;五要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无论是纵向各层级,还是横向各部门都要主动担责、履职尽责,发挥职能作用,致力形成“通力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心协力为建设秀美乡村、打造绿富美新鄱阳作出应有的贡献。(汤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