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高兴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林、吴曙、江怡、郑艳斐、吴磊,秘书长刘少旺和委员共29人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强调,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29日在上饶召开,距离大会开幕还有一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一府两院”和大会秘书处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组织、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实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要抓紧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确保市政府的候选项目按时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保市人代会期间的审议环节和票决环节高效顺畅。要周密谋划、扎实推进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如期召开、各项议程顺利进行、选举任务圆满成功。
会议表决通过了《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上饶市市级(含市直、上饶经开区、三清山、高铁试验区)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强调,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会议表决通过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我市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统筹做好审计“上半篇文章”和整改“下半篇文章”,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避免“屡审屡犯”。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上饶市爱国卫生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强调,执法检查是人大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的体现,也是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强化跟踪问效,把法律法规的实施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金融工作、耕地保护工作、乡村旅游发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扎实稳步推进,提升了整改落实的工作质效。要继续狠抓工作落实,有力推进相关工作。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上饶行”“食品药品赣鄱行”和2023年助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活动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进行了联组审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召开了专题询问会,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问题整改、固化长效机制,以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一号改革工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会议要求,被任命的同志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担当实干,为法治上饶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市政府副市长饶清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继田,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文:刘春能 图:邹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