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至8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潘东军率调研组在我市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工作情况和“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推进情况(“三同”专项监督工作)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高兴、副主任吴磊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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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弋阳县、广信区、广丰区、婺源县,深入企业、厂矿、田间、地头,实地察看信江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实践基地、湿地公园、矿山生态修复示范点等,详细了解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工作情况和“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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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推进情况汇报,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关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和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情况的汇报,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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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东军对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工作及“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项活动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树牢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主动融入改革大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要强化协同配合,凝聚环境资源执法司法工作合力,加强“行刑衔接”,完善沟通协作机制,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司法信息化应用水平,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环境资源执法和司法网络,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刘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