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28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吴云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总体情况

全市情况:2023年,全市财政部门着力围绕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主动作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力做好工作对接,及时向上沟通汇报,全市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08.7亿元,较上年增加1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50.2%。有效助力我市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各项民生事业发展,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美丽乡镇、国省道改扩建等项目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级情况:2023年市级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14403万元,拨付634980万元,结转79423万元。其中:

市直634583万元,较上年减少60979万元(主要是省级清算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扣减45280万元、大坳灌区项目资金一次性补助减少35000万元),拨付564908万元,结转69675万元;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61083万元,较上年增加28468万元,拨付54681万元,结转6402万元;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13759万元,较上年增加720万元,拨付10898万元,结转2861万元;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4978万元,较上年减少3367万元,拨付4493万元,结转485万元。

二、市直转移支付资金总量及结构情况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情况

上级财政对市直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89549万元,较上年增加13176万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31062万元,较上年增加6832万元;

2.留抵退税政策补助资金9506万元,较上年增加6344万元;

3.返还性补助46556万元,与上年一致;

4.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525万元,与上年一致。

以上资金在预算执行中作为财力统筹安排用于三保等支出。

(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上级财政对市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45034万元,较上年减少74155万元,剔除省级清算扣减以前年度资金47734万元和大坳灌区项目等一次性补助资金37400万元,实际增加1097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1374万元,较上年增加499万元,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管补助增加291万元。

2.公共安全26376万元,较上年增加1683万元,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增加1683万元。

3.教育32648万元,剔除应分配县级资金因素,较上年减少1389万元,主要是省级清算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扣减1579万元。

4.科学技术1110万元,剔除应分配县级资金因素,与上年持平。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819万元,剔除应分配县级资金因素,较上年增加12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14344万元,较上年增加2897万元,主要是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增加111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补助增加1127万元、退役军人安置补助增加885万元。

7.卫生健康347668万元,较上年减少48001万元,主要是结算2021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扣减45280万元。

8.节能环保5429万元,较上年减少536万元,主要是清算20212022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扣减2065万元,生态环境整治补助增加1393万元。

9.农林水35533万元,较上年减少35155万元,主要是大坳灌区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分年度下达,较上年减少35000万元。

10.交通运输51761万元,较上年增加3892万元,主要是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增加4134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加2974万元,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专项减少2512万元,国内航班客运补贴减少705万元(省级清算上年度资金)。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8244万元,较上年增加3791万元,主要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增加2236万元,数字经济发展资金增加1555万元。

12.商业服务业等6764万元,剔除应分配县级资金因素,与上年持平。

13.住房保障7770万元,较上年增加4398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增加4398万元。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602万元,较上年减少1726万元,主要是生态修复和支撑体系建设项目一次性补助资金减少2400万元。

三、市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2023年共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64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47.9%,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75359万元,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4万元。拨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917万元,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排查风险,保障食品安全;拨付纪检监察审计补助资金189万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公共安全支出24946万元。拨付法院系统12004万元,支持法院案件审理、智慧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人民法庭装备建设等;拨付检察院系统6190万元,支持深化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法治信息化等;拨付公安系统6052万元,用于维护社会稳定,支持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等。

3.教育支出29592万元。拨付学生资助补助经费9210万元,保障家庭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教育公平显著提升;拨付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补助资金8870万元,支持高校高质量发展;拨付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741万元,改善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拨付教育附加返还资金2755万元,保障学校运转,提升教学能力;拨付基础教育专项3553万元,支持校舍建设、完善教学设施设备;拨付学前教育资金1462万元,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

4.科学技术支出533万元。用于支持我市科研平台建设、培育科研人才队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78万元。拨付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1307万元,支持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对外开放,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拨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650万元支持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购置维修改造,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拨付文化旅游提升工程资金521万元,有效提升上饶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综合竞争力。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5万元。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009万元,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拨付退役安置及军转干部补助资金3620万元,保障退役人员及军转干部待遇;拨付困难群众补助资金3114万元,提高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拨付就业补助资金649万元,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失业人员再就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等。

7.卫生健康支出346273万元。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30526万元,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增强城乡居民医保保障能力;拨付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7250万元,用于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传染性疾病防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水平;拨付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3884万元,提升上饶市人民医院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项目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006万元,用于妇幼卫生、医养结合、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拨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1245万元,促进紧缺专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等。

8.节能环保支出2187万元。拨付土壤、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1677万元,用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维护生态环境绿色健康发展;拨付碳达峰碳中和资金360万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拨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45万元,提升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收容能力。

9.农林水支出4255万元。拨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447万元,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农业保险巨灾试点,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拨付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1214万元,推进国土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84万元,支持重点群体、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增强金融普惠性,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10.交通运输支出40930万元。拨付成品油税费改革补助16441万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农村公路养护,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拨付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17196万元,用于G236G351公路改扩建、危旧桥梁改造,落实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任务;拨付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资金7584万元,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占比,优化群众出行方式,提升群众出行质量。

11.住房保障支出7770万元。用于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家庭租赁补贴,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9万元。用于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验点建设,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安全存储,提升防汛减灾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市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转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资金结转原因分析

为加快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提高资金绩效,财政部门多措并举,积极落实直达资金等政策要求,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程序,加大对县级分配支持力度,切实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2023年市直转移支付资金结转69675万元,结转规模较上年减少57838万元,下降45.4%。虽然经过各方努力,市直结转结余规模大幅减少,但仍有部分资金无法在当年拨付,形成结转,主要原因有:

一是部分专项资金因项目实施进度未达到拨付条件或项目期限为一年以上,涉及金额46748万元,如: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大坳灌区项目)25000万元、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9087万元、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4059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补助资金1743万元等。

二是部分专项资金因上级主管部门分配方案未及时出台,未能在年度内分配下达,涉及金额14943万元,如: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8244万元、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6699万元等。

三是部分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无法在年度内进行分配及拨付。经统计,结转资金中属于202312月及以后下达的有7984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向上沟通对接。大力推进跑项争资,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动态、资金分配情况,努力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尽力提高地方可用财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压实各部门、各环节管理责任,督促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对支出进度滞后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推动加快支出进度。

三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聚焦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关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对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促进资金优化分配,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附件:2023年市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