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28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廖应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了《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上饶市市级(含市直、经开区、三清山和高铁试验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饶府文〔20249号)。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市人大财经委对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省财政厅202426日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6.76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3476亿元(含政府外贷1.3626亿元),专项债务98.4189亿元。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5.125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增债务限额91.6415亿元

据此,拟对市级预算作如下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增10.533亿元,由年初预算的100.6975亿元调整至111.23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增14.592亿元,由年初预算的111.5632亿元调整至126.155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整后202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人大财经委认为,市人民政府提请《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上饶市市级(含市直、经开区、三清山和高铁试验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符合我市实际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市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及债券资金安排情况,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道路桥梁市政和产业园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教育等领域在建项目符合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的规定。

二、意见建议

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批准后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切实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尽快将债券资金落实到符合规定的具体项目持续强化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严禁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避免资金沉淀、闲置,促进债券资金规范使用严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收到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行预算调整等法定程序后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