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周建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宪法性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监督职权。按照《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现将202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工作

一年来,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与市人大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树立全域意识,一体推进全市备案审查工作落地做实,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全年接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0件,其中:市人民政府报送6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64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决议、决定10件。收到1审查建议。同时进行了对涉及行政复议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在制定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未发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形。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不断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多次组织人员参加省人大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线上培训,认真学习《立法法》《监督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注重学习兄弟市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整体质效。

(二)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突出抓好备案、审查、纠正三个关键环节,积极督促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贯彻执行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要求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范围、时间、方式、程序及时上报备案,努力实现备案全覆盖。在具体审查工作中,始终把维护法治统一作为刚性原则,确保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在纵向上不抵触、横向上相协调、执行中可操作。对收到的审查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与制定机关沟通联系,在第一时间给予审查建议人回复。

(三)前移审查关口,加强衔接联动。动加强与制定机关的衔接沟通,督促强化发文前合法性审核和意见征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规范性文件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加强与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机构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整体合力。

(四)推进数据库建设,实现本行政区域法规规章文件入库全覆盖。法工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年初接到任务后,法工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专班,确定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应用培训,与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充分沟通,实时了解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上报状况。全年共录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00余件,圆满完成了数据库录入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数字化工具,提升了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

一年来,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备案审查人员力量薄弱、主动审查的力度还不够大、备案审查能力还不够强。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完善审查中的沟通反馈机制,依法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定期向制定单位发工作提醒,通报备案审查工作动态。每半年至少到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或各县(市、区)人大开展一次备案审查工作调研,了解工作情况,督促工作。加强对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充分协调,建立法工委与相关专工委平行开展审查的双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专工委职能作用与专业优势。

(二)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及时转发上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理论和工作动态,将上级精神实践探索有机融合。适时举办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采取通过学习、借鉴和信息化建设,以会代训、知识解读、案例汇编等多种方式,提高全市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锤炼备案审查工作人员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过硬、职业操守过硬、纪律作风过硬。同时探索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人才库,充实专业力量,严把备案审查政治关、合法关和程序关,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