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高兴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林、潘表光、吴曙、江怡、郑艳斐、周金明、吴磊,秘书长刘少旺和委员共38人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上饶市弋阳腔保护传承条例》,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强调,该条例正式实施后,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一曲高腔,全市唱响”的要求,及时研究出台有关贯彻实施意见,加大支持弋阳腔保护传承发展的力度,让弋阳腔这一古老剧种在新时代绽放出绚丽光彩。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上饶市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要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成效,勇于探索创新,充分吸取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着力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逐一分解问题、落实办理任务、明确办理时间,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紧扣省委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拼经济、保稳定、惠民生,全市经济持续恢复、稳中向好,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勇毅前行,担当作为,推动上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3年市级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3年市级决算的审查报告,批准了上饶市2023年市级决算。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市教育局2023年部门决算和市科技局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审计查出问题的单位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市审计局的审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市人大财经委要按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办法》,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2024年上饶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关于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传统村落保护情况报告、关于景区夜经济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江西省山茶油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23年度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廖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继田,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文:姚裘品|图:邹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