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民政府市长董仚生、常务副市长陈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江厚全,市中级人民 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各工委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成效显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台商来饶投资所涉及的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得到了在饶台商的充分肯定,推动了饶台两地经济合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台商投诉协调处理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台商投资环境等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认真督促落实,一些基层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对落实不到位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要进行重点督办,让代表满意。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市级预计超收收入安排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全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城乡低保工作、节能减排工作、农村用电村村通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体育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价格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情况汇报(书面)、关于“2008年环保上饶行”活动情况汇报(书面)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政府关于2008年市级预计超收收入安排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面)。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