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秉发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水花、副市长徐南凯及市长助理郑卫平陪同检查。在饶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应邀参加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的情况汇报。我市认 真宣传贯彻,营造保护和鼓励台胞投资的良好氛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增强台商在饶投资信心;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做好服务台商工作;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不断加大引资力度,进一步推动饶台经贸合作。至9月底,全市累计批办台资企业147家,投资总额35059万美元,注册资金22825万美元。其中今年1至9月新批台资企业10家,同比增长100%;实际利用台资2189万美元,同比增长31%。

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江西省实施办法》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我市继续站在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投资环境。通过采取更切实的办法、更有效的措施,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加快吸引台资步伐,特别是在引进大的台资项目上有所突破,更好地促进上饶经济快速发展。

在饶检查期间,省人大执法检查组邀请了部分台商代表座谈,了解他们在饶投资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困难和要求等,并实地察看了广丰和玉山两县的部分台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