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饶常审字〔2007〕5号)要求,现将市扶贫开发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力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历来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将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扶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加强了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已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研究扶贫工作,市委书记姚亚平、市长刘和平多次深入扶贫开发重点村调研,市委副书记樊耀、副市长胡汉平也多次到基层检查指导扶贫工作并经常过问扶贫工作;市政府及市扶贫办等有关部门通过现场会、定期工作督查、工作通报等形式,狠抓了扶贫各项工作的落实,贫困地区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移民扶贫工作、雨露计划(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是今年市政府“八大民生工程”40件实事中的2件实事,并且列为市政府民生工程重点督查项目,今年9月,组织4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扶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也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扶贫工作的领导,采取积极措施,稳步推进扶贫工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加强扶贫开发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扶贫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努力加大扶贫投入

今年以来,我市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市级财政除安排扶贫配套资金50万元外,还专门安排了325万元的移民扶贫专项资金,并落实了10万元的移民扶贫工作经费;加大了对有关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各职能部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对扶贫工作的支持力度。例如,今年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安排的新农村建设试点就达到196个,累计投入资金1960万元。扶贫贷款工作在上饶县、横峰、余干、鄱阳等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全面铺开,建立了龙头企业产业扶贫贷款项目库,截止目前,全市发放扶贫龙头企业贷款8627万元,贫困农户小额贷款工作也在实施中,有效缓了贫困户、困难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协调与引导工作,充分调动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个私企业和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性,调动一切可调动力量、一切可利用资源参与、投资扶贫开发,不断拓宽扶贫开发工作投资渠道。

三、着力主攻“一体两翼”

整村推进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主体,产业化扶贫和专业技能培训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两翼。今年以来,我市以稳步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增加贫困户、低收入户收入为目标,着力主攻“一体两翼”,狠抓了整村推进、移民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整村推进步伐加快。目前全市批复的408个重点村项目已全部启动,安排财政扶贫资金5331万元,已完工290个项目,占71.1%。今年在196个重点村安排的388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也已全面启动,319个项目已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完成82.2%,制约重点村发展的基础设施得到大大改善。二是移民扶贫稳步推进。在2006年度移民扶贫工作顺利扫尾的基础上,2007年度移民扶贫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截至10月底,全市共核定移民扶贫搬迁对象1474户、6500人,落实移民安置点41个,已有165户、692人搬进新居,预计12月底前移民户可全部搬进新居。三是“雨露计划”顺利实施。今年省下达我市11750名“雨露计划”任务,目前培训任务已全部完成,转移就业率98%,经过培训的劳动力基本被推荐到沿海发达地区和各地工业园区就业。四是产业扶贫力度加大。泡桐是优质速生经济树种,经济价值高,市场潜力巨大。我市将泡桐种植项目等作为“十一五”产业化扶贫主导产业来抓,7月份,下发了《“十一五”扶贫开发十万亩泡桐种植工程实施方案》,“十一五”期间,计划在全市扶贫开发重点乡、村种植泡桐10万亩,从今年开始至2010年分四年实施。目前已在鄱阳、万年等县建立了百万株优质泡桐苗木培育基地,年底前力争完成2万亩示范基地建设。五是社会扶贫扎实开展。7月27日,召开全市“党旗引领致富路,携手共建新农村”定点包扶贫困村工作动员大会,对2007-2010年度定点扶贫工作进行了部署,组织124家市直单位定点帮助123 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并将干部扶贫帮困联系户工作与定点扶贫工作相结合,干部帮扶对象全部从包扶村的贫困户中产生。目前各单位定点包扶工作组已下到包扶村开展工作。

四、强力监管扶贫资金

为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市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对项目资金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严明了纪律。8月份,召开全市扶贫系统财务人员培训班,对基层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与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水平。同时,从五个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在规范项目立项、审批上下功夫,强化项目约束机制。根据“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根据规划定”原则,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立项审批程序。二是在项目公告公示制上下功夫,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计划安排公开透明,全面实行公告公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阳光操作。三是在项目跟踪监督上下功夫,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充分发挥扶贫办等有关部门专门监督作用,乡、村责任人责任监督作用及村民监督小组全天候监督作用,对扶贫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实施不走样、扶贫效益真发挥。四是在扶贫项目后续管理上下功夫,促进项目效益持久。扶贫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通过“乡规民约”等形式对项目的后续管理作出妥善安排,明确规定,以保证项目作用发挥的可持续性。五是在扶贫资金报账管理上下功夫,保障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把好审核关,保证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足额到位。截止目前,全市已到位扶贫项目资金4265万元,同比提高9个百分点。在全省2006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考评中,我市获得第三名的好成绩,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扶贫工作为契机,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尽快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