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高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林、潘表光、吴曙、江怡、郑艳斐、吴磊,秘书长刘少旺和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调研视察组关于上饶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调研视察情况报告》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有关单位部门作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饶市市级(含市直、经开区、三清山和高铁试验区)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4年上饶市市级(含市直、经开区、三清山和高铁试验区)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4年市级(含市直、经开区、三清山和高铁试验区)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景区夜经济发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4年“公益诉讼江西行”“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上饶行”“食品药品赣鄱行”以及助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活动情况汇报。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陈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继田,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负责同志;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总工会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文:姚裘品 | 图:汪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