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4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潘东军率调研组在我市余干县、鄱阳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磊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深入余干县、鄱阳县的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和专业调解组织及鄱阳县法院,详细了解乡村依法治理、乡镇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法院+工会诉调对接等情况,并在鄱阳县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

潘东军对我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潘东军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把做好调解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要全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完善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要立足实质性化解,打造高质量调解工作品牌,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配强工作力量,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培育典型案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不断筑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石。(刘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