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14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周建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宪法性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监督职权。按照《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概况

2024年,上饶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在上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总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接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市人民政府报送11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1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决议、决定8件。收到1个审查建议。同时开展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在制定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未发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形。

(一)加强宣传引导与培训。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备案审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通过公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通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培训会并召开全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完善工作流程与沟通机制。通过优化备案审查流程,细化备案审查的各个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确保备案审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通过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制定机关、审查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先后赴铅山、广丰等县级人大常委会召开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进行定期交流,共同研究探讨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2024年5月份以来,按照省人大要求,全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了一次梳理,共梳理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36件,均已入库。进一步完善了备案审查文件入库数据,实现了备案审查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通过实时跟踪审查进度,提高了审查工作的透明度。

(四)加强指导与强化监督。加强对县级备案审查机构的工作指导,及时转发上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最新要求,密切日常工作联系沟通,为其答疑解惑。对备案的每一件规范性文件,都围绕其是否符合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宪法法律规定和改革发展大局等内容,认真开展主动审查、研究办理,做到了件件有研究、有结果、有回复。

一年来,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备案审查人员力量薄弱、报备工作仍然存在不规范之处、备案审查力度和效果有待加强。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以改进。

二、2025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队伍,明确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专职负责备案审查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和标准,掌握工作方法和尺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审查能力。

(二)强化监督刚性,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一是做到“有件必备”。审查机构要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核查通报等方式,督促文件制定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备,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二是做到“有备必审”。按修改后的立法法的新规定落实审查责任,加大审查力度,创新主动审查方式,尝试借助外脑,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三是做到“有错必纠”。对通过审查发现有问题的备案件,与制定机关充分沟通协调,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对不自行纠正的,依法进行纠正,直至依法予以撤销。

(三)完善协调配合,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广泛参与。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上级人大与下级人大之间联系,各专工委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征求意见、邀请参与论证等方式,吸收人大代表参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度,把人民群众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结合起来。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扩大社会影响,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