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江西人大”微信公众号刊发我市制度赋能代表履职文章,现全文转载如下:
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这是代表法自1992年颁布施行以来的第四次修改。如何学习贯彻好新修改的代表法,支持保障人大代表更好履职尽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对的一项重要任务。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行动,统筹安排,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新修改的代表法落地见效,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一、营造“浓”的氛围,凝聚社会共识。
修改代表法是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保障。上饶市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学习贯彻意见,要求把学习放在首位,对照法律原文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新修改的代表法学懂弄通做实。举办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学习新修改代表法专题研讨班,邀请知名专家作辅导,深刻领悟代表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代表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把学习贯彻代表法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教学计划,全面阐释新修改代表法的核心要义,增强党员干部尊重人大代表、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将新修改的代表法纳入宣传计划,市主要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学习贯彻实施情况和代表履职风采。市人大机关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知识问答等方式,广泛宣传代表法全文和修改的重要内容,让代表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打造“联”的平台,发挥代表作用。
新修改的代表法对“两个联系”、组成代表小组、跨原选举单位开展专题调研进行了立法制度上的安排,有利于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上饶市人大常委会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家、站、点”平台建设的意见及考核办法等“1+6+1”系列制度,架好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连心桥”,全市3021个“家站点”连点成线、织线成网,各级人大代表就地就近编入站点,形成“群众常来、代表常在、实事常办”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常态”。按照“自定课题、自定人员、自定方案、定时交账”要求,把12个县市区省市人大代表分成4个调研组,围绕养老事业发展、数字经济、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等主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持续开展“五个聚焦、五项助力行动、争当五个表率”主题活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行动,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创业难等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赢得社会各界好评。践行全过程人民主,建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行项目征集、筛选、票决、落实、评估全公开,实现“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
三、创造“优”的条件,保障依法履职。
新修改的代表法对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机制、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精细化的安排,为代表履职增添了制度保障。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机制,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立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制度,明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分批分期组织代表开展履职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着眼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结果高质量”,健全代表建议“提、督、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多措并举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促进代表“有用之言”转化为改革发展“有力之举”。制定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办法,每年评选出10件优秀代表建议、5家先进承办单位,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和承办单位工作主动性。出台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评价办法,强化代表履职服务管理,保证人大代表队伍先进性和履职积极性。深化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邀请210余名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活动,让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倾听民声、反映民意。 (上饶市人大郭邦福供稿)
来源:江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