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婺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专题安排新修改《代表法》集中学习,并就人大代表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代表法》中发挥主体作用提出具体举措。

会议强调,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新修改的《代表法》,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深刻理解、全面领会《代表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从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人民赋予权力出发,严格对标对表,依法履行职责,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要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为契机,切实抓好宣传解读和代表培训,以学促用推进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家站点”平台更好发挥作用,不断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落实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让代表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要紧扣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引导人大代表在参与乡村全面振兴、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强担当、善作为,展现新时代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新风采。(供稿:婺源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