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饶市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曙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曙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立法的核心要义。通过法治手段解决矿区生态修复“历史欠账怎么还、现实问题怎么破、未来发展怎么谋”的问题,把准立法方向,确保《条例》成为推动矿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武器”。要聚焦关键环节,努力实现《条例》的精准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严谨导向,使法规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要注重协调联动,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梳理汇总专家意见,建立“清单化”落实机制;起草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主动认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以“部门协同”推动“法规落地”。
论证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对法规草案修改稿作了说明。来自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围绕《上饶市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展开深入讨论,并从各自专业角度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曹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