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切实发挥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保障群众权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现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备基本情况
2025年1月至今: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9件,其中市人民政府报送8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决定决议1 件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上述文件全部予以登记备案。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无报备文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存在拖延报备、材料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对法规数据库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数据赋能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引领,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监督职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提升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重点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审查实务知识,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充实审查力量,完善法律专家参与机制,提升审查队伍专业素养。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用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高工作信息化水平。
3、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刚性。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纠正、反馈等工作流程,完善跨部门协同审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高效联动。加大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力度,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规范性文件从严审查,对存在问题的文件坚决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到底。
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