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市人大财经委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以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二)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和市人大财经委需要协助办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