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4日在上饶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上
上饶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效果,依法推进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解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从九月中旬至下旬,教科文卫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华北的带领下,对我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卫生局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并赴广丰县、玉山县听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邀请了医疗卫生界的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还实地察看了大石、五都、六都、仙岩等乡镇卫生院,询问、征求了参合农民对“新农医”的看法及建议、意见。通过调研,调研组较为详细地了解了我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卫生试点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基本情况。2006年继婺源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之后,我市又新增了弋阳、广丰、玉山、上饶县四个试点县。五个试点县农业总人口为2326517人,参加合作医疗农民1979490人,参合率为85.08%,筹集农民自缴经费2969.2305万元,中央、省、市、县四级配套资金达7917.9600万元。截止2006年8月底,五个试点县筹资到帐总额5758.6128万元(五个县中央配套资金及广丰、弋阳县省级配套资金尚未到帐)实际补偿额达3502.54万元。参合农民享受门诊补偿151794人次,门诊补偿405.59万元,门诊次均补偿26.72元,享受住院补偿53266人次,住院补偿3096.95万元,住院补偿费用占住院总费用26.08%,住院次均补偿581.41元,其中3000元以上945人次,补偿5000元以上374人次,补偿10000元以上58人次。我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事业得发展的成效。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使新农合政策不断深入人心。市委、市政府对新农合试点工作非常重视,作为完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市政府成立了由11个部门有关领导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市级医疗管理工作。各试点县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机构,乡(镇)成立了农医所,核定了县、乡人员编制,拨付了试点工作启动和办公经费,安排了场所,添置了办公设备,配备了交通工具。县、乡、村开展了层层专业培训,各试点县召开了全县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放了《致农民朋友一封信》,设立宣传栏、派宣传车、自编自导文艺节目深入乡村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强势宣传,使新农合政策不断深入人心。
2、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方案,保证新农合试点工作有序运行。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必须有一套科学合理实施方案,用制度规范试点工作。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广泛开展了以农村居民医疗需求及各级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情况为主的基础调查。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各试点县因地制宜地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基本用药目录》。为进一步加强督导,市合医办制定了《上饶市试点县新农合经办机构考评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几项规定》,下发了关于抓好新农合培训和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各试点县制定和下发了对乡镇农医所的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我市的新农合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法管理的轨道。
3、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确保新农合试点工作健康发展。合作医疗的筹资与管理,关系到试点工作的成败,关系到合作医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我市狠抓了筹资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工作,在筹资方面,各试点县的乡镇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农民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走家串户,积极筹资,确保了各试点县较高的参合率。在管理方面,各试点县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基金专户,基金支出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核算先垫付给参合农民,经乡农医所、县农医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卫生局共同审核,实行“双印鉴”报银行,再由银行拨付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每月上报银行对账单制度,接受省级、市级对基金使用的监管。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及每个行政村设立住院费用补偿公示栏,每月将享受住院裣情况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4、强化服务、方便群众,把新医合试点工作变成“民心工程”。严格准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遵守用药原则,对不执行规定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切实保护参合农民的利益。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收费大厅设立了新农合服务窗口。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安排专职人员为出院的参合农民及时办理审核和补偿手续,使参合农民在出院时就能领到住院补偿款。部分试点县简化或取消了转院转诊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就医。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向五保户、特困户,通过资助参合的五保人口达7513人,贫困人口达47496人。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互助精神。
5、增加投入,改善硬件设施,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依靠财政和项目的扶持,我市先后为80多所卫生院配备了“三大常规”检测设备、心电图机,为170多所卫生院配齐了急诊急救设备,为150多所卫生院配备了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和产科基本设备,共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改选卫生院业务用房,开展了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和急诊急救工程培训,有力地提升了卫生院的医疗水平,越来越多的乡镇卫生院结束了温度计、听诊器“当家”的历史,农民“小病不出村,中病不出乡”逐步成为现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集难度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千家万户,各地经济发展状况、认识水平、人员素质都存在差异,筹资的工作量大,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民实际支付能力低,筹资难度大。此外,我市农民外出打工人员多,他们长年在外也给筹资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人员编制需进一步落实。目前,市级尚未成立新农医专门的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及办公经费暂未落实。各试点县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虽已审核,但尚未批准,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各级卫生行政和事业单位中临时抽调,乡镇也只是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工作量大,要求高,目前又尚未安装使用计算机网络实现信息化管理,使报销和监督审核工作造成困难,加大了管理成本,办公经费又明显不足,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
(三)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有些乡镇缺乏医疗技术人员、设备简陋,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满足农民就医需求。
三、建议和意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如何让这一“民心工程”能顺利进行,让社会保障体系更为完善,任重道远,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针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扎实工作,稳步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不断完善方案和制度。一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 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二是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各县(市、区)乃至全市,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级别,设置适度的报销比例梯度,鼓励农民就近就医。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其在外地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发票至当地报销,以提高需要经常外出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三)积极探索,完备手段,加强对新农合的管理和监督。要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规范新农合保险的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行为也要进行规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要制订保证资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要积极探索建立家庭医疗帐户与大病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法。要逐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政府、医院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医疗机构的作用十分关键。一是要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