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4日在上饶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叶大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新农村建设调研组,在李友鸿副主任的带领下,听取了市新农村建设办关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赴信州区、德兴市、万年县、玉山县就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期间,分别召开了由当地县(市、区)人大、政府、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到信州区沙溪镇英塘村,德兴市张村乡瓦窑山村、银城镇吴园村,玉山县樟村镇黄荆坝村,万年县陈营镇珠山施家村等地实地察看。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 

1、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制。今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结合上饶的实际,出台了饶发[2006]1号《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全市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把新农村建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单位和领导工作政绩的重要依据。

2、整合资源,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一是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二是捆绑使用各种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全市1034个试点村的建设。三是发动群众自筹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今年我市已落实新农村建设资金3.1亿元,其中省级扶持资金1.02亿元,市级扶持资金710万元。截止9月底,我市用于自然村整治建设资金总计达到1.8亿元。信州区在今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的同时,出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奖扶办法》。目前,区财政已下拨资金41万元。并动员群众自筹资金217万元,其中英塘村群众就自筹资金41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

3、以点促面,推进自然村整治工作。我市把自然村整治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一是加强动员,形成好的工作机制。8月召开了全市村庄整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关于整治村庄面貌、规范建房行为、改善生活环境的若干指导意见》,建立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行了领导干部帮扶试点村制度,动员广大群众出资、出力参与新村建设。二是加强规划,明确整治目标。计划用10-15年的时间,对全市所有的自然村和中心村按照“三清、三修、三改、三规范”的整治要求,逐步将全市18000多个自然村建设成为卫生、节约、生态、文明和小康村的整治建设目标。三是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全市选择了1034个自然村作为首批整治建设试点村。截止到9月底,全市已完成试点村规划1003个,拆除空心房33.9万平方米,新建房屋26.6万平方米,清理垃圾19万吨,改路959.5公里,建下水道324.5公里,绿化、美化、亮化面积57.4万平方米。同时,沼气、太阳能、有线电视、电话的普及率也有较大提高。德兴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紧紧抓住规划不放松,立足于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乡村地势地貌、传统文化等特点,因地制宜做好规划,力争做到不砍树、不推山、不填塘,保持农村依山傍水,错落有致的自然和谐之美,8月底,该市的试点村整体规划设计工作已全部完成。28个试点村的整治工作进度较快,效果较好。玉山县注意发挥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了群众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了能人捐资、群众出资、多方支持的良好格局。樟树村木工何平为了修路主动捐资10万元,受到群众称赞。万年县把推进改路、改水、改厕、改善试点村生活条件作为着力点,让试点村农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村庄整治建设带来的变化。青云镇金鸡坞村85岁高龄的退休教师饶玉益老人看到村中新修好的水泥路面,即兴写下:“神龙首尾贯村中,康庄大道喜竣工;干群汗水浇硕果,创新发展立奇功”的诗句。

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精简机构,分流富余人员。全市撤乡99个,撤并率为34。5%;乡镇机构由1401个减少到784个,减幅为44.04%;事业站所由3442个减少到1330个,减幅为61.36%。并村618个,撤并率为20.86%。全市共分流行政人员1808人,减少村干部5577人。二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开展林权制度改革、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体制机制创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启动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   

5、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培植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全市已建成各类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850个,基地规模达到157万亩。农业企业发展到2296家;创绿色食品品牌199个,总数列全省第一。二是不断完善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以农村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为依托,不断完善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5个,年交易额超过10亿元。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劳动力农村转移。一方面依托阳光工程、职业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和就业能力。同时把劳务输出和来料加工作为新的产业来培育,引导农民外出务工或在家从事来料加工,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今年1至9月,全市农民人均收入达2281元,同比增加192.18元。

6、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村民自治。按照“村务村民理、村官村民选、村情村民知、村策村民定、村事村民管”的要求,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推行村务公开、议事恳谈会、“五老”理事会以及村规民约等形式,加强了村民自治和决策民主,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婺源县被评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信州区、德兴市、广丰县、横峰县、弋阳县、铅山县、婺源县被评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

二、目前我市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进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1、宣传发动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新农村建设认识不足,认为建设新农村国家有不少资金,指望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国家投资,主动出资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存在等靠要的现象。

2、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不足。有的项目资金下发不及时,未能达到与项目建设同步。有些捆绑资金由于与项目不符,很难使用。同时大部分项目资金需地方财政配套,由于大部分县级财力有限,出现了报表配套而实际资金不能到位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正常实施。在政府资金投入、民间资金投入、农民自己投入诸方面,仍存在乏力和不畅的现象。

3、新农村建设点与面的发展不平衡。实行资金捆绑使用后,虽然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总量在增大,但由于资金集中投放在试点村,这样就拉大了试点村与非试点村的距离,造成一些原来有项目的贫困村反映强烈,使新农村建设点与面的发展极不平衡。

4、农民增收的后劲不足。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有了一定发展,但农业企业竞争力总体不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高,通过产业带动农民增收幅度有限。同时由于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偏低,外出务工无法获得较高收入,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受到制约。

三、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要站在时代的高度,加大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实质和重大政策的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除当前部分干部群众在认识上的误区,从而,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制定的长期惠农政策,是惠及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真正形成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的共识,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

2、加大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一是各级财政除了要保障财政资金足额投入外,要继续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用于试点村新农村的项目建设,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要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为非试点村编制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三是要制定扶持奖励政策,激活民间资金,动员社会各方参与新农村建设。

3、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一是要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力度,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二是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户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营,以“农户+协会+龙头企业+市场”等形式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三是要大力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农民转岗就业的能力。要加快农民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要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良好的环境,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

4、搞好试点,积极稳妥推进村庄整治工作。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同时,全面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村庄整治工作力度。一是在建设模式上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在选择建设模式上,应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搞统一模式,不搞超标准建设。尊重群众的意愿,建设符合当地自然景观、人文特色的新农村。二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在村镇规划中,既要组织专家论证,又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科学合理的规划。三是在选择新农村建设项目上,要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出发,选准突破口,扎实稳步推进,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5、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进程。要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配齐配强村级班子。要以“三培两带工程”、“领头雁工程”、“三级联创”等活动为载体,增加班子成员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推行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将重大事项交给村民表决,使村民从村务的旁观者成为决策者和监督者。要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制定并切实履行村规民约等制度,促进村民管理走向规范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