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甘肃玉门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金融部门《关于金融系统执法工作和新市区营业网点建设情况报告》后,依法对该报告进行了投票表决。投票结果显示,基本满意票2张,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14.2%,不满意票10张,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71.4%。由于票决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数未过半,根据《玉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金融部门《关于执法工作和新市区营业网点建设情况的报告》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