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种子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饶常审字〔2007〕3号)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对审议意见的整改工作,并狠抓了整改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种子法规宣传

5月份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了《种子法》等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播放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制作专题网页、发放宣传单、印发宣传册、出动宣传车、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种子法律法规。农业部门大力开展种子法规宣传,出动宣传车辆60余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林业部门在其自办内刊《上饶林业信息》上开设《种苗法制》专栏,不定期宣传种苗执法与典型案例,编印《林木种苗简报》、《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知识问答》分发给育苗户等相关人员,及时更新《江西种苗网》上饶市种苗站网页,传播、发布种苗政策法规、种苗市场信息等。组织了16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主管部门举办的种子法律法规、种子质量检验等业务知识培训。今后,将结合 “送科技下乡”、“3·15”、“12·4”等活动,由农业、林业等涉农部门定期集中开展《种子法》等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

二、扎实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6〕55号)要求,我市积极稳妥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种子管理与生产经营的政企脱钩,进一步健全了种子管理体系。全市13家原由农业部门开办的国有种子企业已与农业行政部门完全脱钩,其中:市种子公司和信州区、上饶县、广丰、玉山、铅山、弋阳、德兴、余干等8家县(市、区)种子公司采取注销种子经营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方式实现政企脱钩;婺源县、万年县种子公司采取注销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移交同级国资部门方式实现政企脱钩;鄱阳县种子公司采取注销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整体出让方式实现政企脱钩;横峰县种子公司已实施破产。全市已成立农作物种子管理机构13个,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农作物种子管理体系,其中弋阳县成立了副科级事业单位性质的种子管理局,万年县核定编制重新成立了副科级的种子管理站。我市林木种苗管理体系建设已提上议事日程,将逐步建立专职机构,以适应管理工作需要。

三、切实加强生产经营管理

根据“一法两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进一步严格了种子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引种许可、标签管理、种子广告管理等一系列行政许可(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种子代销经销、市场检查、举报奖励等一系列制度,深化细化了种子管理工作,实现了种子监管关口前移,促进了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目前,我市核发农作物种子、林业种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130份;从事农作物种子、林木苗木商品化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均依法办理了许可证。进一步加强了对种子市场的监管,今年3月份以来,农业、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了2次种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并通过交叉检查、联合检查、抽样送检等形式加大了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1027个(次),查处了一批未审先推、虚假标签、假劣等种子案件,为农业生产挽回了经济损失。从抽检情况看,种子质量进一步提高,其中水稻种子抽样合格率达到100%。

四、大力加强种子技术推广

对新品种的使用,我市始终坚持先示范、后推广原则,先后在市水稻良种场建立了国家级的新品种展示示范园,在玉山县建立了200亩的农作物引种试验示范园,每年对申请引种的品种进行集中试验示范;在婺源县建立了100亩的省级新品种抗病性鉴定圃,用于观察品种特征特性、产量、适应性、抗性等田间表现。每年春耕前,我市都推荐一批适宜种植的农作物品种。近年来,已推介水稻、旱粮、棉花、油菜、蔬菜等农作物优良品种100余个。目前,我市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已达96%。在林木良种使用上,要求各育苗企业、育苗单位使用种子,除优良速生乡土树种外,其它种子原则上必须是获得国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林木良种证的品种,并且种子必须从经省主管部门认定的生产基地调进。近年来,我市苗木生长量、造林成活率同比以往分别提高了30%、20%。今年我市着力开展了“良种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多播一斤种、增收百斤粮”等活动,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力度。全市已有科技意识强、有一定辐射能力的良种科技示范户600多户,辐射农户6000余户,推广示范面积4200亩;推广“多播一斤种,增收百斤粮”技术,核心示范面积78万亩,辐射面积200万亩。全市早稻种植面积315.2万亩,比去年减少2.2万亩,早稻用种量比往年略减,但由于亩产提高了5公斤,产量114.1万吨,仍比去年增0.9万吨;中稻92.8万亩,比上年增1.6万亩,预计产量37.6万吨;二晚种植克服了干旱等不利因素,通过突击抢种、补种,实际种植335.8万亩,同比增7.14万亩,预计全年粮食产量可达268.8万吨,同比增2.5万吨。

五、努力加大种子工作投入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种子工作的投入。我市通过进一步明确种子管理机构编制与人员编制,加大了对种子工作的投入,如德兴市将种子管理站由原来的差额拨款单位转为全额拨款单位、万年县新成立了全额拨款的种子管理机构。通过争取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的扶持,我市正在抓紧建设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分中心和市新品种示范展示基地,目前已完成投资150余万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逐步完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目前市种子质量检验站已具备法定检验资质,为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加大对种业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市政府将种业企业纳入农业企业一并予以扶持,符合龙头企业条件的,优先授予龙头企业资格,享受龙头企业扶持与优惠政策。目前我市已有种子、种苗企业130余家,其中远泉实业、丰饶种业等6家种业企业为省级或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三是加大对种质资源开发利用的投入。我市利用生物资源优势,选育了一批农林品种,经国家、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有21个(包括水稻、油菜、大豆等),马家柚、信木柚、金标柚、天桂梨等一批品种已成为省主推品种;今年又新推荐了20余个林木品种参加国家、省级审定。弋阳县、万年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对弋阳大禾谷、万年贡谷2个珍稀水稻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提纯复壮与品种改良工作,开发出了弋阳年糕、万年贡米等一系列产品,并成功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四是逐步建立农林种子专项资金。已由有关部门酝酿提出意见,力争早日将种子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进一步加大对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推广、种子贮备和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五是计划逐步建立种子贮备制度。我市将按照省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市级种子应急贮备库,每年贮备一定数量的农作物种子,以保障灾后农业用种供给。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大《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更加重视用种安全,更加重视种业科技,更加重视种业发展,不断提高依法治种水平,扎实推进种子管理法制化、种子质量标准化、种子经营产业化,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