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4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上饶市农业局局长 程进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常委会会议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食以安为先。自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和“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认真实施 “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狠抓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三大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06年4月29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好、贯彻好,二年多来,我们一方面针对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等特点,充分利用举办培训班、农业法律知识讲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月”、“3.15”、“打假保春耕”、“打假保秋播”、“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等大型活动,设立宣传咨询台,印发宣传资料,开展送法下乡。另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知识,努力增强生产者、经销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较好地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知识。一是在上饶日报刊登市政府副市长胡汉平署名文章《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二是我局在上饶电视台《健康与生活》栏目,专题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知识。三是在上饶农业信息网开辟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专栏。初步统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二年多来,全市共印发宣传资料18.9万份,举办培训班325期,培训人员9750人次,拉横幅600余条,出动宣传车150多台次。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检测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能有效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针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薄弱和设备落后等问题,我们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截至目前,我市已申报上饶市、玉山县、广丰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德兴市、婺源县、铅山县和弋阳县等1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其中上饶市为重点县级质检站、其他9个为普通县级质检站(重点县级质检站投资400万元,普通县级质检站投资300万元),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317万元,地方配套783万元。由我局实施的上饶市(信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和玉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央已下达投资计划,正在按国家、省里要求组织实施。1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大大增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合格率和优等品率,有效地促进我市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三)狠抓全程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1、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我市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做到了农民能够放心购买和使用优质农资产品,切实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强化农资市场管理。从农资市场的突出问题入手,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和大案要案,重点开展以种子和动物疫苗为重点的春季打假,以农药、兽药、饲料为重点的夏季打假,以油菜种子、微肥为重点的秋冬打假,常年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工作。二是狠抓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专项治理。为彻底清除5种高毒农药的危害,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全面禁用高毒农药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我市高毒农药专项治理。我局与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禁用5种高毒农药责任状,确保所管辖区内不生产、不销售1瓶(袋)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三是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采取切实有效的农业生态环境净化措施,如秸杆还田、禁止秸杆焚烧等,重点开展了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治理。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广大、中型沼气净化工程,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环境治理,到2008年底,全市农村沼气使用户数达到12.2万户,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工程总数达到22处,总容积2.5万立方米,大大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地解决了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初步统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市出动农业执法人员652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2972个(次),整顿农资市场801个(次),处理投诉举报案件98件,立案484件,涉案金额275万元,挽回间接经济损失940余万元。通过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有力地净化了我市农资市场环境,全市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2、加强基地建设,推行无害化和标准化生产。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大产业、建设国家粮仓和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狠抓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已建立绿色有机食品基地348.5万亩,建立粮油、经作、畜禽、水产等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04个,占全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676个的 15.4%,总面积达58.4万亩, 无公害生猪34.2万头,无公害家禽83万羽。二是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目前,全市共完成制定《SC1019—1997荷包红鲤》国家农业行业标准一项,完成制定荷包红鲤、珍珠、生猪、茶叶等省级地方标准23项,完成制定上饶红心柚、上饶梨等市级地方标准6项;建立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12个,省级示范点8个;创建了7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全国200个)、1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全国20个)。三是大力培植农业品牌。截至2008年底,全市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343个,占全省1160个的29.6%,有机食品216个,占全省518个的38.7%,省名牌农产品47个,占全省155个的30.3%。

3、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一是严格开展产地和定点屠宰场的动物检疫,对检出的病畜和病害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认真实施春秋两季强制性畜禽免疫计划,切实做到组织、经费、物资、工作“四到位”,免疫密度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猪瘟、猪牛羊口蹄疫、猪蓝耳病、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密度均超过99%。三是狠抓生猪“瘦肉精”专项治理。我市先后下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兽药安全使用制度》等,公布了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举报电话,加大了对饲料、兽药使用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地对各猪场进行抽样检测。万年县各猪场作出了“关于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承诺”,并向县生猪养殖行业协会交纳了承诺保证金1万元,如违诺,除没收1万元保证金外,还将依法接受处罚。

4、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一是制订了上饶市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方案,明确了监测范围、抽样地点、监测要求、监测种类、数量及时间安排等,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实施日常监测。一方面,我们加大了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宾馆的抽检力度,另一方面,我们配合省厅、农业部对我市信州区、上饶县、玉山县、广丰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等7个县及上饶蔬菜批发大市场、赣东北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蔬菜、水果、生猪、禽肉、禽蛋、水产品进行抽检送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市共抽检农产品样品6880余个,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93%,生猪“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抽检平均合格率100%,禽肉抽检平均合格率100%,水产品抽检平均合格率100%。三是圆满完成中央首长视察上饶、市人大政协两会、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走进上饶等大型活动的蔬菜水果安全检测保障任务。

尽管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机构、人员、经费、仪器设备等没有完全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困难等问题。

二、下步工作重点

2009年,我们将以保障放心、优质农产品供应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为手段,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重点抓好“六大行动”,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开展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

二)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三是加大对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蔬菜、水果、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三)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严厉打击畜禽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苏丹红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四)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五)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完善“三品”认证机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店建设。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