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程进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现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6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过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狠抓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三大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市已向国家申报了上饶市(信州区)、玉山县、广丰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德兴市、婺源县、铅山县、弋阳县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全市已建立绿色有机食品基地 348.5万亩,建立粮油、经作、畜禽、水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04个,制定国家农业行业标准一项,省级标准23项,市级标准6项。全市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343个,有机食品216个,省名牌农产品47个。
会议认为: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安全意识不够强,安全隐患仍未消除,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不够健全,执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制。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意识,形成“政府牵头协调,部门密切配合,多方统一行动”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干部群众尤其是在一线的生产者、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干群的依法经营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监测体系。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健全和完善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要跟踪落实已申报项目,落实项目配套及设备运转费用。要强化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农产品销售场所的检测管理,凡建超市要先备有检测设备,凡进入超市的农产品先要进行检测。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
3、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统一协调、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对有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从源头抓起,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七大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4、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打造安全平台。选准一批农业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特别是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探索走产业化、标准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子,打造成一批地方特色品牌。加快建设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发挥农业示范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农产品标准制订工作,做好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搭建安全平台。
请市政府按照上述意见,研究落实整改方案,于2009年12月底前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汇报。同时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4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