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起草和修改有关我市选举、任免、代表、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我市的省人大代表的选举、罢免等具体工作。
(三)负责市人大代表名额分配、资格审查、选举和罢免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五)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承担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有关制度制定和指导协调工作。
(六)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统筹管理。
(七)负责市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九)负责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等有关工作。
(十)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和选举任免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全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管理、使用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草拟本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要点、总结、调查报告和其它文件;负责草拟市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办理代表的补选、罢免和草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文件,做好任免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登记工作;受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负责本工作委员会的文件起草、文件管理、会务和行政事务,并就有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委员会提供信息,当好参谋;负责《中国人大》的征订、发行工作;负责本委各科室人员的定岗、考勤;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本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代表联络科: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组织本市的省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了解和反映代表履职及工作情况,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资料和信息;负责做好代表出席省人代会和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有关工作;负责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提供服务;负责做好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的有关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代表参加培训学习的有关工作;负责做好维护代表合法权益的工作;负责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联系,及时贯彻有关指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