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贫困扶贫联系点的调研通知精神,1月31日至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调研组,深入余干县就该项工作开展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和了解扶贫对象意见等方式,掌握了基本情况,进行了疏理分析,形成了如下报告: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我市现有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648个省级扶持贫困村。近年来,全市各级党政认真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省里相关方案,注意联系当地实际,注重研究新的思路,努力追求工作实效,使我市的扶贫工作有了新的局面。
1、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各级党政坚持把扶贫工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措施,摆上重要位置来抓。首先是机构组织更强了。市、县两级严格落实了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扶贫领导小组均由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有的国定重点县甚至是县委书记担任组长。扶贫工作的职能机构也普遍得到充实加强。再就是推进力度更大了,201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扶贫工作连年高规格发文,4年发了5个文件,无论从其政策的延伸解释,还是工作的声势营造,对扶贫事业都起到了深入推动的作用。
2、扶贫强度日趋加大。首先是展现了主体的多元化,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下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市四套班子领导人人确定了扶贫联系点,有149个市直单位(含驻饶部队)和1175个县直单位实行了定点扶贫,还开展了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再是突显了形式的多样化,结合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实际,比较扎实地实施了“整村推进”、“雨露计划”、产业带动扶持和社会帮扶等五大扶贫工程,取得了实效。
3、资金运行逐步规范。为了各项扶贫资金的运行安全,重点抓了三件事:一是抓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饶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财政专户管理,规范财政报账手续。二是抓系统培训,市扶贫办多次牵头举办了市到县、县到乡、到村、到组、到项目单位逐环节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业务培训,逐步规范资金支出运行程序,实行多关口设防。三是抓督查审计,市扶贫办开展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市审计局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审计,防止资金的“跑冒滴漏”,保障了扶贫专项资金安全。
4、扶贫效益明显提高。到2013年底,我市的农村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687588人减至578669人,减少贫困人口108919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1.35%降至8.71%。一批经过“雨露计划”培训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技能得到了逐步提高;一批完成了“整村推进”建设的贫困村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一批得到产业扶贫政策扶持的龙头企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带动作用也有了一定增强,获得了脱贫群众的好评,得到了上级组织的肯定。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虽然我市扶贫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1、脱贫任务较重。按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的新扶贫标准统计,2013年我市有贫困人口578669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8.71%,占全省贫困人口的16.5%。其中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就达401331人,占全市贫困人口总数的69.35%。这些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环境恶劣、资源贫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的地区。按照省委省政府攻坚扶贫要求,力争2018年、确保2020年贫困发生率要降至3%,意味着上饶相对现在的基数,要解决39.23万贫困人口彻底脱贫问题,任务不轻,压力不小。
2、财政投入较少。本级财政配套少。当前扶贫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因为财力拮据,配套资金远达不到上级要求。2013年市本级财政资金需配套村庄整治资金数为1225万元,而实际配套数相差甚远,而且比较其他同类市差距较大。上级对县里配套没有具体要求,县级财政的投入就更是微乎其微。
3、资金统筹较难。随着中央对扶贫工作的重视,涉有扶贫政策实施的责任部门已经扩充到10多个,这客观上给扶贫工作的项目资金来源带来了更大空间,但在实施中往往是各自确定各自的项目,各自下达各自的资金,各自坚持各自的标准要求,因而难免造成有的一个项目多家扶持,有的一个项目只有一万元支撑。基层渴盼整合资金捆绑使用,可又苦于各有其“主”,各有其规,很难“捺拢”。使得有些扶贫项目,要不迟迟不能开工,要不久久不能竣工。
4、后续发展较慢。这次调研看到,实施整村推进让贫困村组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受益群众很满意。但也了解到致富发展的路走得还比较艰难,就业途径还没有大的拓展,产业扶贫带动效应好的企业不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效益高的不多,贫困群众实得红利不多。贫困群众的就业技能提升也不快,致富途径比较单一,要在较短的时间里,实现根本性脱贫致富困难重重。
三、针对当前我市扶贫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建议与意见
扶贫工作是民生大事,关系到我市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增成效,我们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扶贫责任制的落实,面上抓声势促氛围,线上抓考核促推进,点上抓督查促成效,敦促责任领导抓扶贫工作不分神不分力。另一方面应进一步疏理和健全机构,努力解决好当前扶贫工作机构存在的一些并事没有并人、机构规格不平衡、人多人少差数大、少数重点乡镇专职人员不确定等问题,促使扶贫工作队伍发挥更高的积极性和更大的作用。
2、加大财政投入。扶贫工作是“雪中送炭”事业,应该在政府财力支持方面重于一般事业。在我市财力还很薄弱,对上级要求的各项配套资金很难达标的情况下,建议我市财政对扶贫项目的配套资金份额,要沿着与同类设区市同类项目的配套资金份额基本相当、与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全省的排位基本适应的思路来考虑。同时,要求县级财政不能因为上级没有具体的资金配套要求,而忽视这方面的支持,同样要尽可能地挤出财力解决扶贫工作的困难,以充分体现各级党政对农村贫困群众的关怀。
3、加紧部门协同。一是在资金使用上加紧协同。各涉有项目扶贫的部门,要整体看待扶贫工作,根据扶贫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和政府的统一协调,将本部门的资金融入当地扶贫项目建设的整体需要,尽可能减少部门各自“蜻蜓点水”和“撒胡椒面”的现象,统筹资金办扶贫大事,做好扶贫实事。二是在工作程序上加紧协同。各相关部门应增强担当意识,敢于松手放开不必要框框束缚,本着只要项目不被冒用、资金不被挪用、不被侵占、不被浪费,特别是不流入私人腰包的原则,大胆研究创新办法,尽可能地减少项目报批和资金运转的环节手续,降低工作成本,加快项目和资金流程,促进项目早日见效。三是及时下发临时救济款,特别是春节期间按排各村精准困难对象补助,上级下发的经费晚,年终的资金难操作、不流畅,各级配套资金跟不上,影响扶贫工作特异性。
4、加快后续发展。扶贫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农村贫困群众的彻底脱贫。所以这项工作不能局限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逐步改善和生存环境的整体改变,更应把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放在培育贫困村组的“造血”功能上,走出一条稳定致富的路子来。我们认为这方面有三个“要做好”:一是扶贫对象的认定要精准。尽可能地把扶贫对象确定精准。不能绚私情,确定为扶贫对象的要进行公示,让扶贫对象确认更加透明。二是产业扶贫的引领企业要选好。尽可能地把能够发挥当地资源优势,不会破坏生态环境,能够覆盖当地农户、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创收的企业引进来扶持好,以引领贫困群众长远性脱贫。通过扶贫,改善生产条件、改变生活质量、提高生产能力。三是农村经营合作组织的领头人要选好。尽可能把具有农村情结和农民情感、具备基本财力条件和基本能力素质,真心愿意引领群众致富,而不是企望利用政策平台套用扶持资金的人选出来,支持他发挥好作用,引领贫困群众在参加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中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