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上饶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志勇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润生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彭庆伟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林建华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傅惠云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严毅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