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甘筱青率执法检查组来饶,检查《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廖其志出席汇报会,并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遐光主持汇报会并陪同检查。
2015年是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的第一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全市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在全市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和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四大专项行动,并建立了环保系统每半月调度一次、县(市、区)每周调度一次的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和四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在听取了我市的相关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成效给予肯定,同时希望我市继续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运用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机制,继续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增强全社会遵法守法意识,持续提升全市环境质量。
在饶期间,检查组一行还将深入市污水处理厂西迁改扩建项目、江西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江西汉腾汽车制造公司和铅山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