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0年7月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程进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现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自200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加快培育一批,积极改选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采取“宣传引导、典型示范、规范提升、优惠扶持”等措施,促进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较快发展。截止2009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984家,(其中有部级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省级示范社15家),注册资金为1.585亿元,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总数达5.1万人,辐射带动22.2万户。
会议认为:我市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起步阶段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如层次较低,规模偏小;机制不全,运行不够规范;资金不足,发展缺乏后劲。
为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扶持力度,落实扶持政策。政府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落实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多项政策,以利于其进一步发展壮大。财政部门要安排扶持资金和工作经费,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税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减免农民合作社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方面的税收。金融部门要在融资贷款方面给予支持。工商部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2、科学引导,加强监督管理。政府主管部门要坚持“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原则,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帮助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吸收有经营管理才能和合作精神的优秀企业人才担当领头人,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要加大对农民合作社财务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要进行检查监督,以规范其财务行为,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3、加强培训,搞好扶持和服务。要继续把社员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着力提高社员在经营管理、合作理念、财务管理、信贷投资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懂经营、善于管理的农民合作社管理人才。要积极扶持建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为农民专业合作提供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提高农民专业合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请市政府按照上述意见,研究落实整改方案,于2010年11月底前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汇报。同时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