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对切实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依法履行好职能职责,务必始终坚持以下“六个一”,有效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人大应坚持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总方向标,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贯彻实施。

始终坚持服务发展这一大局。要紧紧围绕本行政区域工作大局,把服务改革发展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主动履职、依法履职、有效履职,切实做到与党委同心同向,与“一府两院”同频共振。坚持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汇集更好人大智慧,注入更多人大元素,发出更强人大声音,贡献更大人大力量,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开创发展新局面。

始终坚持改善民生这一重点。地方人大要坚持不懈地关注民生、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在各项工作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监督,认真督促“一府两院”解决好人民群众最想办的事、最困难的事,积极促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三农”、教育、医疗、扶贫、环保、社保等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受益感、获得感、幸福感,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顺应民心、贴近民生。

始终坚持强化监督这一重点。在日常工作中,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神圣使命,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以解决影响本地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着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法治环境。

始终坚持依靠人大代表这一主体。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一种职务,更是一种责任。人大代表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代表意识、法律意识,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团结干事的带头人、党和人民的联系人,真正起到在凝心聚力、增进共识中发挥好“宣传员”作用;在发展经济、建设家乡中发挥好“生力军”作用;在联系群众、促进和谐中发挥好“连心桥”作用,为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建功立业。

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这一基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履行好人大职责,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勤奋学习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议事程序,扎实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大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真正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民主、务实、创新、高效、廉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切实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发挥好体现好。(徐文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