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志勇在机关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学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丽群、章淑英、王林、夏子福、郑德成、黄爱玉出席会议。

徐志勇指出,《规定》、《办法》集中体现了十八大以来推进报告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徐志勇强调,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始终要做到“两务必”:一是务必要严肃认真、明确要求,准确把握《规定》、《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新修订的《规定》严明了“家事”、“家产”必须报告;新颁布的《办法》界定了漏报、瞒报的情形,明确了漏报、瞒报的界线,明晰了对漏报、瞒报的处理规定及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影响期。人大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报告事项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掌握好哪些人要报告、哪些事要报告、何时报告、向谁报告、向谁请示、谁来监督、违规如何处理等重点内容;二是务必要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认真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人大领导干部要把贯彻落实《规定》《办法》作为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带头执行,带头宣传,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真正做到对党忠诚,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时报告、亲自填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完整,保证《规定》《办法》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