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落实“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2008年5月,省政府郑重承诺:两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市委、市政府精心部署,各县(市)迅速行动,婺源、万年、德兴、玉山、鄱阳、余干、铅山、广丰、横峰、弋阳等十个县(市)污水处理厂相继启动。2008年底,万年县污水处理厂率全省之先建成并投入试运营,2009年底,其余九个县级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营。时至今日,运营半年有余,建设情况如何?运行状况如何?减排效果如何?市委蔡书记在市委常委扩大会上对此高度关注并亲自过问。带着这些问题,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发改委、建设、环保、城管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深入到上饶市、玉山县、广丰县和横峰县污水处理厂,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询问等方式,对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收集了其余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汇总。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市本级污水处理厂:市污水处理厂是全省设区市中建成时间最早的市级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能力16万吨/日,建成8万吨/日,由市义垄环保公司代建并经营。一期4万吨/日工程于2004年6月投入运行,二期4万吨/日工程于2007年10月28日试运行。敷设完成配套管网10.2公里,三江片区、水南片区、城东新区的污水管网国家分批安排了改造资金,但建设进度慢,目前尚未完全建成;赣东北大道、信江路、滨江路、解放路、胜利路、南门路等没有进行雨污分流;三清山大道、水南街等道路污水管网没有与支管对接,不能发挥应有功效。
县级污水处理厂:2008年新建10座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第一批启动鄱阳、余干、万年、德兴、婺源、玉山6个污水处理厂,第二批启动广丰、弋阳、铅山、横峰4个污水处理厂,其中县级政府自行招商采取BOT方式的有万年、婺源、玉山、铅山4个县。10个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4.25万吨/日;敷设截污干管总长113.43公里。
(二)项目运行和减排情况
市本级污水处理厂:目前每天收集污水送污水处理厂处理7.5万吨,自投入运行至今,机械设备运转正常,工艺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经环保部门每月监测,出水符合排放标准。经国家环保部核定,2008减排COD为2274.2吨,2009减排COD为2859.3吨。
县级污水处理厂:余干县污水处理厂由于其中一段管网塌陷和污水检查井沉降故障,至今没有运行;铅山县污水处理厂由于在封闭试验中部分工程不合格,施工单位和业主意见不一致,到目前尚未正式运行;其他县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COD设计标准一般在200mg/L到250mg/L之间,而我市10个县(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仅为30-80mg/L,远远达不到设计要求。第一批除余干县之外的5个县级污水处理项目上半年减排量共1654.9吨(但环保部核查只认可万年污水处理厂减排量340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污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偏低。
由于收集管网配套不完善,污水收集覆盖面受到限制,导致污水实际收集率不高。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大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达不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市污水处理厂收集率约为50%,玉山县污水收集率只达到40%,广丰县和横峰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率仅30%。而且大部分县只完成了主干管的敷设,支管的建设远远滞后,由于进水量低,污水处理设备达不到最佳运行状态,造成设施特别是电力资源浪费。
2、大部分区域不能实现雨污分流,进水水质不达标
大多数县(市)人口集中的老城区管网布局不合理,不能实现雨污分流;新城区主管进行了雨污分流,但大多数支管和生活住宅未进行雨污分流;部分县(市)存在地下水渗入、沿河铺设污水管河水渗入等问题。由于以上原因,致使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COD浓度偏低,氧化沟污泥浓度普遍不高,运行状态不佳。例如:市解放河,地处老城区,人员密集,商贸繁荣,污水排放量很大,若不加快解放河综合治理,加快排污管网改造,将对市区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运行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有的运营商为达到最佳的处理效果,人为增加进水COD浓度;有的出水水质未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有的甚至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更为集中的污染。虽然各污水处理厂环保在线监控系统已陆续建成投运,但仍然存在晴天开、雨天关,白天开、晚上关等弄虚作假的现象,实际运行成本、进水水质、出水水质、每天的污水处理量都是一笔糊涂帐。
4、合约不合理,运行有纠纷。市本级污水处理厂为2002年实施的BOT项目,但至今仍未按国家范本签订特许经营权书,造成管理上不规范,企业运行艰难。县级污水处理厂的设备提供商是全省统一招标确立的,设备款也按合同规定支付了95%,导致污水处理厂对设备厂商的制约力度不够,设备的维护非常不及时。德兴市2010年3月就与省洪城水业集团签订了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正式将该市污水处理厂移交给其经营,转让价格3093万元。根据合同,在污水处理厂正式移交后出让资金也应拨付到位,可目前出让资金尚未到位,造成污水处理厂一方面要承担贷款利息,一方面还要支付运营商污水处理费。此外,根据上级的部署,部分县市在和江西洪城水业环保公司签约服务协议时,有一些不合理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5、责任心不强,企业管理存在弊端。目前,我市县级污水处理厂有两种运行方式,市本级和万年、玉山、婺源、铅山污水处理厂属于BOT模式;其他都是由政府建设,由江西洪城水业环保公司集中运营,但有的运营商因技术人员少,经验不足,规模过大,运行管理存在很多弊端,污水处理设施不能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有的运营商责任心不强,只负责出水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而不顾减排效果,环保部门难以对其进行监管。
6、部分县污水处理费单价较高,财政负担较重。省环保部门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全省统一确定为每吨0.8元至1.1元(调整方案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但从一些县(市)反映的情况来看,污水处理费单价最低的0.80元,最高的1.399元(超出征收标准),平均单价1.09元,居民压力较大。即便如此,县级财政兜底的负担仍然较大,如:横峰县每年需向运营商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为470万元,但通过县自来水公司向市民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仅为152万元,加上省财政补助约22万元,还差296万元的资金缺口。此外,还不能做到应收尽收,比如自备水源。若资金问题不能解决,将给企业长远的正常运营带来极大的隐患。
三、建议
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同样也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是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生态工程之一,是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环保工程。市、县(市)政府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该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重要性,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措施,确保切实完成省政府制定的减排任务,美化和净化居住环境。要认真执行环境质量负责制,把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地区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2、统筹安排,高起点推进排水管网规划的编制和完善工作。省政府决定:2010年,基本建成污水截污干管系统,污水收集率达到50%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污水浓度达到设计标准的50%以上;到2012年,污水收集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污水浓度达到设计标准的70%以上,城区内管网逐步实行雨污分流;到2020年,基本完成排水管网收集系统建设,污水收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设计能力的85%以上,污水浓度达到设计标准的80%以上,城区内管网50%以上做到雨污分流。各县(市)一定要以此为目标,高度重视本地排水系统、污水收集管网情况以及排水户排水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重点做好排水管网的竖向标高和管径大小的收集工作,科学编制并进一步完善排水专项规划。排水专项规划不科学,将会增加建设成本、运行成本和管理成本,最终导致管网布局混乱,达标收集污水难度加大。为此,市、县(市)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排水专项规划工作,以便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根据各地实际,要一次性将排水管网改造成雨污分流排水很难做到,因此排水管网规划应按近、远期分期建设编制,并在规划阶段力争做到环境保护的最优性与城市建设的经济性相协调,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统一,全局把握,总体控制,保证城市管网建设的可操作性、连续性和指导性。
3、精心组织,高标准推进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污水收集管网是污水处理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水收集管网的建成关系到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当前要特别重视地下管网建设,防止因为厂网规模相差过大而影响财政投资效益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为此,一要加强截污管网的设计。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要坚持雨污分设,工业废水企业要自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工业废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二是加快配套管网建设。要结合旧城改造、新区建设、道路施工等工程,加大现有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市区解放河进行改造,对各地新建的住宅小区在规划时就要做到雨污分流,并严格按规划实施,做不到雨污分流的住宅新区,政府有关部门不予验收,并限期整改到位。三是提高配套管网的建设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规范使用;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施工队伍,要实行公开公平招标竞争,择优确定。
4、多方筹资,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投入力度。各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大部分已成功转让,但配套管网建设和维护的责任在于县(市)政府。根据省发改委的初步设计批复,我市10个县级污水处理近期管网投资总概算为31672.25万元,资金压力很大。市、县(市) 政府要加大投入,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尤其是在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上列出专项资金,按要求完成截污干管和分支管道建设。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在市、县发改委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上半年我市已争取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国家补助资金5500万元,其中市污水处理厂1000万元、横峰县1000万元、余干县1000万元、鄱阳县900万元、万年县800万元、德兴市800万元。其他各县要抓紧时间完成相关项目的环评、规划、可研、初设审批工作,为下一步争取国家、省支持做好准备工作。
5、加强服务,推进污水处理事业稳健发展。我市县(市)污水处理厂正处于起步阶段,当前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较低,业务能力较弱,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监管,加强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市城管局应尽快与市义垄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市污建办、市财政局要以市政府的名义,就江西洪城水业环保公司商谈县(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的有争议条款,尽快与省污建办、省财政厅衔接,签订补充合同,保证污水处理厂健康有序发展。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控力度,并做好技术指导;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设施运行正常;物价部门要充分论证污水处理费的收取,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兼顾政府、群众、投资者三方的利益;污水处理企业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减排工作,确保发挥好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