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上饶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0年4月2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水利等有关部门制定翔实方案,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田水利是农业的基础和命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以农田灌溉、堤防整治、水库除险加固以及生态工程为重点,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但是农田灌溉工程老化失修、灌溉效益衰减、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水利工程设施维护困难等一些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今年全市发生了5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致使农田水利设施损毁严重。为把大灾之年变为大治之年、机遇之年、发展之年,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饶发〔2010〕16号),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连续3年在全市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年”活动,兴起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高潮,变大灾为大治,化水害为水利,造福百姓,促进发展。

一、集中力量打好灾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攻坚战

市委、市政府《决定》要求,连续3年在全市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集中力量打好灾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攻坚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以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全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把农田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县、乡、村,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加快灾后农田水利建设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地水利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了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的“四个一”目标。即以一百个重点工程为抓手,大干一百天,打响攻坚战,完成土石方一千万方,完成投资十个亿,全面开展堤防、水库、灌渠、泵站及陂坝的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等工作,新增和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确保在明年汛期前完成全年工程建设任务。三是建立健全水利工作考核机制。市政府将灾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六项考核评价体系,并将组织督查考核组进行不定期督查和年度检查考核,督查和考核结果通报全市。自8月下旬打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前哨战以来,全市投入劳力223万个,出动机械台班9.3万个,投入资金10.416亿元,已完成土石方885万方,新增灌溉面积7.2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85万亩。11月2-3日,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11月6日,吴新雄省长视察了我市余干县、鄱阳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对我市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紧紧抓住中央和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的契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同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整合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各地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地也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农村水利建设的投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各县(市、区)已经安排财政资金2.92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上年度各县财政投入总数的8倍多,相当于全市近十年来财政投入水利冬修资金的总和。二是整合部门资金。整合发改、财政、水利、农业、扶贫、农业开发、国土等方面的项目,在不改变资金的管理办法、使用用途、管理模式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记其功,集中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强化信贷支持。金融部门对符合信贷政策的农田水利工程实行信贷扶持政策,适度放宽贷款条件。有条件的县市财政还实行贴息扶持,进一步优化信贷投资环境。四是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本着“民主决策、群众自愿”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广大群众自愿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问题。依法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和以资代劳,兴修农田水利设施。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对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抓好农田水利建设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做到“一事一议”操作公开透明,把当地所要维修和建设的水利项目、需要的资金和劳力、上级的补助资金数量、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资金等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消除村民的疑虑,从而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提高一事一议的效率。

三、进一步加快在建工程进度,强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水利建设是重大民生工程,工程质量是水利建设的生命线,没有质量保证的水利建设将贻害无穷。为此,市水利等部门强化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打造精品工程、亮点工程。一方面是把好工程质量关。首先是严准入。各县(市、区)在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标之前就注意施工队伍资质、实力、信用等关键项目的鉴别,坚持将关系我市国计民生的水利项目交给技术过硬、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队伍来实施,以此来确保施工进度与质量的双达标。在我市今年水利冬修现场施工的队伍均具备了3级以上水利施工资质。其次是强管理。建立健全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保证制度,严格执行 “四制”,规范建设程序,把好项目规划、设计、审批、物资供应、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关。第三是重监督。派出水利技术人员驻点指导、巡回检查,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另一方面是把好工程进度关。首先,层层签订了农田水利建设责任状,将各级政府承担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与责任进行了明确。其次,明确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纳入了对县(市、区)政府的六项考核体系,而且分值占比较多。第三,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完成与干部考核提拔、重用挂钩,动真格。第四,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按照百日会战的时间节点,实行周调度、旬通报、月总结,现场巡查与暗访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推动力度。

四、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大力推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倡导水利工程民建、民管、民营,通过明确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实现小型水利建、管、用和责、权、利有机结合,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促进农村水利长足发展。一是以明晰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所有权为核心,以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为重点,以充分发挥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效益为落脚点。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各类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所有权,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管理体制,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二是坚持政府扶持与群众自助兴办相结合,通过政府对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投资兴办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先行试点、全面推行的改革步骤。对一些工程设施条件较好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先行探索竞价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总结经验,全面推行,使全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走上产权明晰、自主管理、社会参与、良性发展的轨道。四是坚持奖优助先,实施激励政策。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选择一批基础良好、管理完善、决策民主、服务优良的供水组织和供水户重点扶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帮助他们进一步发展壮大。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水利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五是保障所有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利,保证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市政府将以此次工作审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不断夯实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之基,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