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需认真落实县乡党委的领导责任、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责任和乡镇人大的主体责任。
一要落实县乡两级党委的领导责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先决条件和根本保证。县乡两级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思想、政治、组织上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一是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布局,统一部署和推进。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应由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交人大讨论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二是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彻于选举工作各个环节。三是加强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选派政治坚定、民主法治观念强的干部担任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有条件的应配备专职人大干事。加强人大干部同党委政府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增强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的活力。四是支持和保证乡镇人大干部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使他们能够致力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
二要落实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责任。县级人大与乡镇人大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联系关系、业务指导关系,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指导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协调、帮助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支持乡镇人大严格依法办事,努力维护宪法、法律、地方法规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制定工作要点要上下衔接,重要工作情况要互相通报,开展重大活动可采取上下联动方式进行。要建立邀请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使他们了解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定期组织乡镇人大干部培训和考察学习,使其掌握人大工作的全面知识,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解决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乡镇人大正确处理好同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人大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要制定完善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机制,规定硬性工作指标,解决好基层人大工作缺乏动力、活力、压力的现象。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密切与乡镇人大的联系,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不断上新台阶。
三要落实乡镇人大的主体责任。乡镇人大是地方国家政权和实现基层民主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桥梁。乡镇人大要担负起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责任,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标准和效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一是乡镇人大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乡镇人大既面临着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也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从事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大有可为也必将大有作为。二是正确处理好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的关系。既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围绕党委中心履行职责,又要立足人大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法定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三是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机制。要根据乡镇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制定和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要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制定人代会、主席团议事规则和组织代表活动、办理代表建议等方面的制度和程序,实现乡镇人大工作的常态化推进、制度化运行。(徐文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