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后,上饶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逐条解决,具体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浓厚氛围
切实贯彻实施《条例》,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对规范劳动市场和劳动秩序、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市政府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依法用工氛围。要把学习《条例》和《劳动合同法》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定期下发宣传小册子,发放到用人单位,结合每月一次的就业招聘大会进行现场宣传;充分利用上饶之窗、报纸、电视台、政府信息等宣传平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强化用人单位依法经营的法制观念,强化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抓住省劳动厅集训、培训的时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今年9-10月份已组织了三批共200多人次的培训,拟定于11月中旬对全市的劳动监察人员和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集训。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学习,在全市上下营造起良好的社会用工氛围,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进一步提高执法力度
根据《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各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工作,互相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坚持每季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由政府牵头,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增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执法权威,提高工作成效,推动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以规范劳动市场,整顿劳动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强化日常制度的落实,坚持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拖欠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拟在11月10日开始,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为重点,以工业园区内企业“参保难”为突破口,组织力量进行为期一周的清理清查,稽核拖欠工资等项工作,找准制约的“瓶颈”,以点带面,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向良性循环发展,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
三、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牢牢抓住劳动监察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努力在提高人员的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坚持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程序、文明执法”当做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打好基本功,强化自身素质。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政治思想教育,严肃执法纪律,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文明执法,及时查处和坚决制止违法行为。热情接待群众投诉、举报和来访,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明确规定群众来信来访在7天之内给予答复,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不履行职责、不落实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强化业务考核管理,不断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水平。市劳动社会保障局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近2个月,已派出专兼职监察员200多人次参加了市级以上的监察员培训,全部监察员取得了相应的执法证件。同时,注重加强监察人员的日常教育,每月集中组织一次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分析案例,借鉴他人的办案经验,让监察人员在实践中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完善监督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期限和职责;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杜绝越权执法和行政不作为;对不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的,将追究执法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劳动监察基本建设
一是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将根据中编办〔1994〕224号文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合理地核定机构行政编制、人员。这项工作将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
二是各级财政部门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所需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工作及办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予以拨付;对工作场所必备的设施相应配置到位,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各级工会组织坚持把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经常就劳动保障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例会研究交流,互通有无,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积极开展组建工会工作,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定专项集体合同,主动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及时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妇联组织主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拓宽维权范围,通过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实事化维权三大举措,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法律特邀监督员制度,目前全市已有12名妇联干部担任了劳动保障法律特邀监督员。我们将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处理涉及劳动保障的信访件,对不能调解的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案件及时移交劳动保障部门处理,配合劳动部门开展女职工权益专项检查。
五是公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在春节前后,公安部门协助劳动、工商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出击,严厉打击一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职介组织,对恶意欠薪、携款潜逃的企业经营者立案抓捕,整顿非法用工行为,净化劳动力市场秩序。
六是市县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主线,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收,从时间、人力上予以支持,做到快立、快执,大力支持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解决执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针对《劳动合动法》、《劳动就业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将越来越广、任务将越来越重、难度将越来越大、情况将越来越多变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将加强对贯彻实施《条例》的调查研究,着重围绕落实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以及就业部门的激励机制,落实《上饶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有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政策,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问题,确保企业支付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机构、队伍建设以及规范执法等问题,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新情况,剖析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