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0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文化局局长 涂相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1、文物资源情况
我市丰富的文物资源中,革命文物、宗教文物、书院文物和民居古建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在我市的旅游资源中,文物资源占据主导地位。
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市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3726处,其中新发现3032处,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摩崖题刻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地面文物。
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共75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上饶集中营旧址、闽浙赣省委机关旧址、万年仙人洞(吊桶环遗址)、鹅湖书院、婺源宗祠、清华彩虹桥、理坑古民居;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处(原40处,其中鹅湖书院、婺源宗祠、理坑古民居、清华彩虹桥已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6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13处。
全市馆藏文物由20世纪80年代的6000余件增加到20327件,增长3倍多。其中,国家一级文物96件,有北宋彩青温碗注子、元青花玉壶春瓶、吉州窑木叶贴花碗、祝枝山手卷等,均为国家罕见的珍贵文物;国家二级文物405件;三级文物1579件。全市馆藏珍贵文物合计2080件。婺源博物馆藏品更以“量大、质精”享誉海内外,无论是馆藏文物还是馆藏珍贵文物数量都占到全市的一半。
2、文物保护机构及人员情况
市本级设有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协调,研究处理全市文物保护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件;市文化(文物)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行使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文化(文物)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行使管理职能。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上饶集中营名胜区管委会、方志敏纪念馆、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旧址管委会、鹅湖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全市12个县(市、区)已建立3个文物局(婺源、万年、弋阳);11个博物馆(除广丰县);2个独立的文物管理所(广丰、铅山),其余县(市、区)文管所均与博物馆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个纪念馆(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纪念馆、方志敏纪念馆)。
全市文博单位从业人数136人,其中半数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多数人员取得了文博专业职称,还有一部分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成为我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
3、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情况
全市每年纳入财政预算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44.5万元。其中市本级20万元,婺源县100万元,德兴市10万元,铅山、鄱阳、余干、万年4个县空白,其它6个县(区)在5千元至5万元之间。
二、“十一五”时期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文化厅及省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文物事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这五年,是我市文物事业夯实基础、加快发展的五年,是我市文物事业活力迸发、作用凸显的五年,是我市文物事业启动建设、强化保护的五年。主要取得了以下八个方面的成效。
1、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自2007年启动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来,全市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跟进,将文物普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文物普查工作。截止2010年7月31日,全市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736处,为普查前的2倍多,其中新发现3032处,复查704处。2010年,我市顺利通过省“三普办”数据和整体验收。
2、全市文化遗产级别提升和数量扩充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取得重大进展,文物保护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升。2006年,我市婺源县理坑和汪口村民居列入国家文物局《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同年,全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由3处增加到7处。2010年,在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评审中,我市有11处不可移动文物通过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评审,是前六批全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总和的1倍多。2006年,省政府公布121处第五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我市占15处。全市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25处增加到40处。2010年11月,市政府推荐龙潭奎文塔等48个单位申报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已完成初评,预计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也将有大幅增长。
3、全市文物保护维修工程顺利推进
“十一五”期间,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共争取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200多万元。其中,争取国家文物局专项资金1200万元,分别对闽浙赣省委机关旧址、上饶集中营旧址、婺俞氏宗祠、西冲俞氏宗祠、清华彩虹桥、黄村经义堂、理坑大夫第、德兴红十军团军政委员会旧址、玉山胡氏宗祠、信州区相府路17号民宅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抢救性维修和保护。自2008年开始实施全省基层文物保护维修工程以来,我市共争取专项资金920万元,实施维修项目15个。使我市一些濒危的文化遗产得到抢救和保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自2007年以来,市财政先后投入资金450万元,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信江书院进行抢救性维修。信江书院、钟灵台、夕秀亭、又新书屋、课春草堂、大堂讲堂、大门围墙等古建筑得到及时维修和有效保护。
4、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五年来,不断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上了新台阶。2005、2007、2008和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分别公布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我市有横峰县葛源镇和婺源县沱川乡理坑村等4个名村榜上有名。2003、2007和2009年,省建设厅和省文化厅公布66个村镇为江西省第一、第二、第三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我市共有铅山县河口镇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7个,占全省四分之一强。
5、博物馆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十一五”期间,我市博物馆馆舍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德兴市投资1100万元建设博物馆新馆,于2008年10月竣工,馆舍面积2800平方米。玉山县2010年初开工建设新馆,计划投资4000多万元,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计划今年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横峰县2010年底开工建设博物馆,计划投资4000多万,建筑面积12000多平方米,计划今年年底竣工。今年,市政府计划投入3600万,在行政新区建设市博物馆,目前正在做前期筹备工作,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
从2007年底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博物馆免费开放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始终将服务质量和水平放在第一位,不断提升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社会服务质量。截至2010年底,全市免费开放10家博物馆(纪念馆),接待观众数量不断刷新,2010年免费接待观众达190多万人次。
6、文物信息化建设初具成效
按照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2010年,我市文物普查数据顺利通过省普查办验收。2010年2月,我市开展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市文化局组织精干力量,统一对全市12个县(市、区)博物馆(文管所)的馆藏珍贵文物进行了影像图片采集。用短短6个月的时间,按时完成了全市2080件馆藏珍贵文物的文物影像和文本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并分别存入江西省文物数据中心和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
7、编制了一批文物保护规划
五年来,我市完成了一批全市综合性和专题性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2009年,按照省文化厅要求,完成了《上饶市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10年,完成了《上饶市文物保护及经费需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了《上饶集中营旧址保护规划》、《闽浙赣省委机关旧址保护规划》、《万年仙人洞、吊桶环遗址保护规划》、《叠山书院保护维修总体规划》、《信江书院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这些规划的编制对于我市文物的科学保护以及合理利用必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8、文物保护宣传深入人心
从2006年6月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开始,全市各地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宣传,上下联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展览、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结合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广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展示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同时,每年还认真组织“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大力开展《文物保护法》和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广泛关注,提高了公民文物保护意识特别是文物保护法律意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支持文物保护的氛围更加深厚。
三、我市文物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在“十二五”时期如果不解决好这些困难和问题,势必制约和影响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1、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足
市本级每年安排20万元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难以满足文物保护维修的现实需求。除婺源、德兴外,其它县(市、区)的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足,使我市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已经或正在遭受自然湮灭。据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已消失文物点90处。
2、文物保护行政执法力量薄弱
全市11个县(市)文物行政执法的力量比较薄弱。除婺源、万年、弋阳三个县设有文物局直接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的职能外,其余8个县(市)都由县(市)文化局委托博物馆或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代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能。
3、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我市11个博物馆,除婺源、德兴已建新馆,玉山、横峰在建新馆外,还有7个博物馆和广丰县文管所,馆舍都是六、七十年代建的老房子,十分陈旧。由于馆舍陈旧,大部分博物馆库房不达标,缺乏恒温恒湿等设施,一些馆藏书画类藏品已受潮霉变;多数博物馆仅有一个展厅,有的连一个展厅也没有,馆藏文物多数时间锁在库房里,难以正常对外免费开放;一些博物馆缺乏必要的消防、安防等技防设施。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大文物保护投入。认真落实文物“五纳入”尤其是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要求,努力缩小文物保护投入与文物保护维修需求之间的差距,对濒危的文物及时进行抢救性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市珍贵的文化遗产。
2、理顺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有文化遗产的管委会,要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建立健全文物管理机构,设立文物局或文物管理所,并配备懂行的专业人员;对承包给个人经营的文物保护单位,限期由政府主管部门收回。
3、强化文物行政执法力量。重视基层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责任。为文物行政执法队伍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提高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
4、加强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省项目支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没有建新馆的县(区)根据本地财力和文物资源的实际情况,建一个专题性的博物馆,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博物馆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
5、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好电视、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地继续深化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统筹规划,科学保护。力争在“十二五”末,建立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努力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推动我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的积极力量,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