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去年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市场物价特别是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普遍呈上涨趋势。为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物价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下旬至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宝荣率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市物价局专题汇报,先后赴信州区、德兴市、鄱阳、横峰县等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当地政府、物价、工商、农业、商务、生猪屠宰定点办等部门的汇报,要求所到县(市区)有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发表意见,反映问题。同时制作调查问卷600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物价监管的基本情况

针对去年下半年物价走高以来的形势,我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精神,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生活,物价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了对物价的监管,在市场商品价格基本放开的条件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强化价费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证了我市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1政府加强了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务院稳定物价政策。面对物价上涨形势,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政策,加强市场监测分析预警,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价格调控工作,采取了扶持生产、保障供给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与建立长效物价监管机制相结合的措施,在物价攀升时期,派出了四个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和重点行业,督查和指导贯彻落实工作,把稳定市场物价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2、强化了价格监督,有效化解市场涨价预期。针对猪肉、成品油、液化气、副食品价格的上涨及公路收费情况,召开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物业管理、粮油批发、道路运输等行业负责人的价格政策提醒会,下发告诫书,提醒告诫这些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物价政策。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要环节安排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制造恐慌紧张和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价格秩序的行为,对哄抬物价、变相涨价、串通合谋涨价的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对市区几大超市销售的粮、油、食品零售价格实行动态监测。在价格异常波动时期,采取积极措施抑制物价市场。如今年3月中旬,受“日本核泄露,海水污染,食用盐将短缺”等谣传影响,市场出现了抢购食用盐的情况,政府物价部门高度重视,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措施,通知各县(区、市)物价主管部门开展检查,以政府名义在上饶市电视台和短信形式发布公告,将食盐的生产、销售、库存情况向市民作了说明,稳定市场秩序,并组织人员及时深入到盐业公司、社区、超市、农贸市场等开展解释宣传和巡查工作,对哄抬盐价和搭车涨价的商家和个人进行了严肃查处,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食盐抢购风波得以迅速平息。

3、较好地把握了调控措施,促进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出台的价格调整措施,严格执行《江西省定价目录 》的规定,对列入市级管理目录的及时制定价格政策,严格监管,严格控制出台调价政策,审慎把握政府调价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对直接增加群众负担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服务价格的出台和上调,实行暂缓审批。二是有针对性地对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和主要农贸市场租金,生猪批发和液化气价格实行了成本、利润挂钩监审。三是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调控和化解了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的价格矛盾,全市2010年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约2500余万元,用于补助困难群众生活达669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生活,促进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4、加大了市场价格的检查力度,进一步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现行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进行清理审核,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二是对垄断行业,加大了价格管理力度,制定公布了自来水、管道燃气和有线电视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规范了企业的价格行为。三是把涉及民生价格问题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对重要商品价格实行每日一监测、每日一上报制度。开展了对农资价格、涉农收费、自来水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电力价格等专项检查,严格控制公用公益事业价格上涨,全市水、电、煤气、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基本稳定。四是根据国家政策,加强了对商品房价格的管理,开展了房地产的收费清理工作,对不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或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五是重点推出了“晒价”工程,将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医院、药店的部分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定期集中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搭建价格平台,让群众有对比选择,维护百姓利益。

二、存在问题

1、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价部门职能、监管范围、调控措施等宣传得还不够广泛,《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还不够深入,价格监测信息成果运用范围还不够宽,“12358”价格违法举报电话知晓度还有待提高,市区大部分社区的物价宣传专栏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部分领域价格秩序还有待规范。某些地方、领域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种子、农资市场上以次充好、不按指导价格销售等坑农、害农行为及住院药价虚高现象还时有发生。

3、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大。教育、医疗、住房、电信等领域收费、价格违法的举报和反映仍然偏多。春运期间,不少出租车司机擅自提价,随意要价,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火车站站前广场运输价格秩序亟待改善,乱要价现象还比较突出。

4、价调基金征收不足。《价格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要设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平抑市场物价,补贴因物价上涨带来生活困难的群众。但我市在基金的征收上力度不大,所征集的价格调节基金相比较省内其他设区市的征收水平尚处于落后位置,远远不能满足目前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及物价上涨时期的调控需要。

5、资源及供应不足是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近年来,资源、土地等要素价格上升的累积效应已成为推动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劳动力价格、运输成本的提高, 以及加强节能减排、深化资源税改革,都将提高企业生产成本,推升基础性产品价格,拉动消费品价格上涨。另一方面,农副产品,特别是蔬菜的生产不足,群众反映特敏感,长途调进,环节过多,受影响的因素复杂,成本过高,价格难以控制和稳定。

三、几点建议

控制物价工作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难度较大的工作,光凭物价部门一局之力很难达到宏观、根本的调控目的,还需继续得到财政、税务、工商、农业、卫生、药监、商务等部门的大力协作与支持,才有可能引导市场物价和经营秩序走上正常轨道。

1、要进一步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稳定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水平,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要继续加大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物价工作联动管理、执法、救助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完善价格监测和价格预警机制,整合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提高政府调控及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要加大价格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拓宽价格监测信息公布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不断增强商品生产、销售者依法定价、自觉遵守价格法的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监督市场秩序的能力。

2、要进一步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力度。价格调节基金是增强政府宏观调控、扶持生产储备、困难群众实施价格补贴、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稳物价、促平衡、安民生的主要经济手段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在当前形势下,要认真研究,尽快落实上饶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或办法,进一步明确征收职责、管理制度、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以便更好地规范征收、管理和使用好价格调节基金。

3、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价格问题。特别要强化价格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虚构原价、虚构成本、牟取暴利等价格欺诈行为;对蓄意涨价、牟取暴利的经营户,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督促、引导市场物价规范稳定;对少数地方百姓、业主反映强烈的生猪屠宰环节的霸市欺行及乱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医疗、水电、交通运输等领域收费价格的管理与监督,对于国家已经出台的一些关乎民生的价格政策,要不折不扣监管到位。要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规范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大成本监审力度,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

4、要加大力度推进“晒价工程”建设,价格公示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媒体等,为群众提高物价信息,调动社会监督的力量,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促进价格环境的改善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价格形成。

5、要严格控制,慎重出台调价项目。在当前物价上涨过快和未来物价上涨因素仍然较多的形势下,要把握好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各相关部门都要立足自身职责,严格控制调价项目的出台,尤其是水、电、气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公共服务产品的价格调整。要继续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加大对肉、禽蛋、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及时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特别要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确保他们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逐步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编制好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补助低收入家庭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发挥市场物价调节基金作用,继续落实好对困难群体的补贴,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6、要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的生产,提供有效供给。政府要加快农副产品基地建设,重视“菜篮子”工程,提高当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对农副产品基地建设,政府要给予政策扶持,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养殖户在生猪生产、防疫等各环节的扶持政策,积极落实国家、省出台的涉及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和销售过程中各种收费减免政策措施,开展“农超对接”,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保障市场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