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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区人大法制委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了解到区人民法院坚持认真执行最高院关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六项规定,创新机制,强化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努力做到公开透明、阳光司法,司法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注重窗口建设,立案公开受到称赞

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立案、信访、导诉服务窗口,并配备导诉法官,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登录上饶法院公众服务网,凭立案受理、应诉通知随机生成的查询编码和密码,可以在网上查询案件承办法官、诉讼流程、裁判文书及当事人在每一环节的权利、义务,同时还随案发放《司法公开告知书》和《院长致当事人的公开信》。

(二)构建阳光审判,庭审公开有效推进

近年来,区法院挤出资金建立数字化审判庭11个,正对农村法庭实施科技化改造。通过数字化审判庭审判案件,能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并可刻录光盘保存,还可以进行庭审直播。区法院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以确保庭审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工作比最高院下文要求实施还提前两个月开展,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三)强化执行公开,司法权威更加彰显

区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依法公开被执行财产信息,公开执行过程中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理由及结案等信息;通过网络、报刊曝光“老赖”名单。

(四)坚持公开听证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按照最高院规定,对再审、涉法涉诉信访、司法赔偿、执行等案件实行听证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听证公告,公开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和承办人信息,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全面接受听证参加人的监督,依法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裁判文书公开,促进裁判质量提高

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规定,实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将审理的各类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依法不宜公开的除外)上网公开,使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案件的裁判文书。

(六)完善监督机制,审务公开渠道畅通

区法院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和重要活动信息。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学生到法院参观,让他们直接了解法院审判工作,助推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近年来,全国和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到区法院视察工作,区法院工作先后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

虽然区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司法公开工作得到了全面推进且成效明显,一些做法在全市推广,甚至有的创新工作在全国属首创。但调研中,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主要是:

(一)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司法公开工作的宣传面不大,“告知书”、“公开信”发放范围仅局限在案件双方当事人,网上公开信息只可能让能够上网且会使用互联网的人了解,群众对区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

(二)依法公开工作仍有差距。一是当庭宣判率不高,还有提升空间;二是案件审理中,因法定中止原因而导致审限延长的情况,以及司法鉴定处理过程中的一些信息,向当事人主动详细说明的工作做得不够;

(三)司法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保护与司法公开存在冲突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四)司法公开的保障措施有待加强。一是司法公开的人才技术支撑需要加强。司法公开后,法院的工作量成倍增加,区法院干警编制本来就少,“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难免对司法公开的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二是司法公开的物质保障不够。

为此调研组建议

(一)丰富宣传形式,多措并举,进一步增强宣传司法公开的社会效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主动将一些大要案件、公众敏感案件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切实抓好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环节。加大公开的力度,便于群众查询。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司法公开的工作机制。要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大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形成常态。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干警学习培训力度,二是要加强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努力建设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五)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的物质保障力度。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法院、本级财政部门对司法公开资金的大力支持,确保司法公开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