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align="center">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h1>

——信州区妇联开展《家庭暴力法》的执行情况

 

近期,区人大法制委到区妇联开展了《反家庭暴力法》的执法检查,了解到区妇联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信州区妇联先后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开办知识讲座等方式不断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工作执行效果,不仅积极推进了《反家庭暴力法》在我区的顺利实施,也显著提高了我区妇女的维权意识。

一、反家暴法宣传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集中宣传。自该法实施以来,我会借助三八节契机连续两年在市中心广场进行反家暴法集中宣传。例如今年3月3日,我会联合市妇联、市综治办等多家单位在市中心广场举行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为主题妇女维权宣传系列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期间我会还开展了一场《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签名活动,参加活动的200余名女性在签名墙认认真真写下了自己名字,还有不少同志在现场领取了各种宣传资料,表示回去后要认真研读。通过活动,大大唤起了女性同胞的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了法律宣传力度,让该法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社区宣传。3月7日下午,市、区妇联在西市街道解放路社区联动开展了以“建设法治中国 巾帼在行动”为主题、以《反家庭暴力法》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站,摆放了宣传展板、悬挂了横幅标语,并组织巾帼志愿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集中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特邀法援中心律师和佰家社工心理咨询师为妇女群众答疑解惑,加大了法律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妇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维权能力,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巾帼志愿者们还深入到该社区每家每户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维权服务,真正做到了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受到居民的热烈欢迎及一致好评。

(二)举办专题讲座。一是举办社区法律讲座。实施当年3月8日,我会在中山路社区举行了以“反家庭暴力法知识解读”为重点的法律知识讲座,由区法院审判委员会杨丽芳专委为在场的30多位社区女性代表及与社区结对共建单位干部讲授有关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知识。该讲座重点介绍了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应该怎样进行法律保护,使女性代表们对女性维权方面的知识有了切身的认知。二是以会带训深入宣传。我会在区政府专题召开了“反家庭暴力法万人宣讲会”,组织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联系统干部100多人参加会议,重点学习反家庭暴力法的作用、途径和宗旨,对镇、街妇女干部进行基础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她们播种下反家暴宣传工作的种子,在全区传播反家暴先进理念,普及反家暴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后备力量,为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提供了保障,全面提高了我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受暴妇女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

二、反家暴预防及执行情况

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三级维权机构。我区努力把反家暴工作作为妇女儿童维权的重点,预防家庭暴力、减少家庭纠纷。目前,全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合力基本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联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妇儿之家等现有阵地形成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了家庭调解工作领导小组136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138名,同时每级各配备一名专职妇女代理员,专司其职,听取妇女上访情况,为其提供维权服务,形成维权体系的上传下达。

(二)成立区婚姻家庭维护中心。依托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成立区婚姻家庭维护中心,借助向社会购买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的上饶市佰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补充,主要针对家暴、婚外情、婆媳矛盾等造成家庭纠纷的各种原因开展调解、心理疏导、提供法律建议、申请援助等工作。积极参与各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处,给予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以专业的指导和法律意见,为家庭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让许多濒临破裂的家庭关系得到了维护。据统计,今年以来区婚姻家庭维护中心的志愿者共接待了30余名来访对象并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三)畅通维权网络服务。信州区妇联现已成立了妇女维权热线服务站1个,省级妇女投诉维权站2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1个,婚调委1个,并在12338电话维权热线的基础上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她世界”的网上维权服务,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畅通了我区妇女群众发家暴的信访渠道。据统计,去年至今我区妇联系统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52件次,其中家暴类30件,件件得到妥善处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不广。法律宣传的对象单一,真正的施暴主体——男性很少参加此类活动。二是联得不紧。反家暴工作很大程度上依靠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虽然各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问题。三是调解不易。对无固定职业的施暴者处理难,他们文化素质低,且无单位的管理和约束。夫妻间的家暴常常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调解方难以认定事实,让人束手无策。四是证据不足。大部分家暴受害者证据保留意识缺乏,公安机关也难以收集,尤其是语言暴力、性暴力等隐性暴力。家暴的目击者、亲友往往不愿做证。

  四、对策建议

  (一)立足根本,推动反家暴工作源头化。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国际反家暴日等各种活动,更要注重借助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打造维权新平台,通过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反家暴理念。二是要加快对现行法律的普及。要将现行的反家暴法进行普及,重点对主要施暴者——男性进行普法,同时将反家暴教育纳入家庭教育的范畴,要让孩子从思想上认识到家暴是违法的,并能在家庭中发挥引导、劝阻、制止的作用。三是加大对执法者的培训。举办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调解员、妇联干部反家暴培训研讨班,提高反家暴工作者的反家暴意识和工作能力,实现家庭暴力零容忍。

(二)整合资源,推动反家暴工作社会化。反家暴工作必须建立社会化的维权机制。要借助部门的力量,成立反家暴联盟,研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借助民政的力量,建好、用好庇护所,让其真正发挥作用;借助维权志愿者的力量,扩建调解室,更好地为家暴案件开展矛盾调解;借助公安的力量,为家暴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给予出警调处;借助法院和人民陪审员力量,在审判中维护弱势妇女合法权益;借助媒体的力量,及时对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理念,推动反家暴工作实事化。一是开展婚前反家暴宣誓活动,在婚姻登记宣誓程序中增加反家暴的内容,也可以在领证前签订《婚姻承诺书》。二是推进“两新”组织中“妇女之家”的建立,将“妇女之家”作为开展家庭美德、妇女维权的新平台、新抓手。三是承接、开发妇女维权公益项目。在承接政府公益项目的同时,建议上级妇联自主开发、打造一批为妇女儿童服务的项目,让项目运作成为推进维权工作实事化的有力抓手。

  (四)规范运作,推动反家暴工作司法化。一是设立“反家暴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家庭暴力案件。由审判人员组成专业的家庭暴力审判团队,高压震慑家暴施行者。二是延伸司法服务,构建涉家暴案件矛盾化解联动机制。从妇联、社区基层组织等单位推荐的人员参与涉家暴案件审理工作,邀请当事人亲友、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人员参与调解,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受害人进行心理导护、对加害人予以心理矫正,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三是加大人身保护令的运用。建议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加大案件审理中调解力度,妥善化解或处理家庭矛盾。如果人身保护令运用得当,不但可以有效制止家暴,还可以促进案件的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