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调研是代表法规定的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式。代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的过程和视察一样,也是代表知情知政,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过程,特别是酝酿、准备、起草并提出代表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过程。现结合工作实践,就开展人大代表专题调研谈几点建议。
一、明确调研主题
专题调研由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并组织,一般于每年年中进行一次。专题调研题目由人大常委会拟定,也可由代表根据国家或者本行政区域工作的大局和实际情况确定。除了要把握大局、服务中心外,确定题目时还要具体注意结合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涉及的问题,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向常委会报告或者汇报中反映的问题、代表提出的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集中又未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媒体关注的某些问题等。
二、做好调研准备
在明确主题后,拟定调研方案。一是明确调研目的。即明确调查中要解决的中心问题、调研时间、调研内容;二是确定调研形式、参加人员;三是做好调研活动的日程安排;四是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五是修改完善调研方案、审定印发调研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三、开展总结座谈
座谈会是一种开放性的交流总结,主要是召集一些对本次调研了解详细情况的同志,请他们谈谈某些问题的情况和他们对此问题的认识,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开展总结座谈会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定座谈人员。参与座谈会的人员必须是熟悉相关情况的同志。如果对情况不熟悉,就不可能谈出真实的情况来,甚至会把调查组引向事物反面。二是调研人员的广泛性。参加调研会的同志尽可能从多个层次、多个行业、多个年龄阶段挑选,便于广泛地了解社会各方面对某个问题的看法。三是将调研的内容提前告诉参加会议的人员,请他们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座谈会的顺利开展。
四、起草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是调研工作的书面表达,一篇好的调研报告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也不是凭着经验就能写出来的,而是在大量而深入的调研过程的基础上形成的。一般调研报告的结构为:做法特点、问题分析、对策建议。做法特点一般是指当前的工作现状和实际情况,问题分析是对“做法特点”存在的不足进行阐述,对策建议是针对“问题分析”得出的结论,提出行之有效地解决办法和建议。起草调研报告,要以之前的调研情况为依据,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重标题的提炼,标题不能过长,也不能过短,既要准确无误反映主题,又要体现研究的味道;二是语言要准确、观点要鲜明;三是在分析问题时,充分用好图表数据,使分析更有理有据,有说服力。四是报告要紧扣上级发展战略、中心要求、时政精神;五是研究报告不同于学术报告,要接地气,要有可读性。
五、克服形式主义。
专题调研,要突出重点,深入实际和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要克服形式主义,注重实效。有计划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加工,提高调研效率,并为争取决策提供全面、翔实、可靠的信息和数据,确保调研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