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法定的工作程序,在人大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被称为人大工作的“常规武器”。通过审议,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也是人大制度的内在要求。

但当前审议工作中仍存在着肯定成绩多,批评意见少及避重就轻、隔靴瘙痒的状态;审议结果的落实只有文去文来,甚至只有文去没有文来的现象等不少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笔者认为,需要在选题、调研、审议和督办四个方面下功夫,具体要做到“四心”。

一是选题要“精心”。选好审议议题是做好人大审议工作的前提。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选题原则,把事关当地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党委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选题重点,督促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破解发展难题。同时,要注重畅通人民群众与人大代表的互动交流通道,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作为审议议题,让审议议题更加接地气、贴近民意。

二是调研要“专心”。调查研究是会议审议的基础。要坚持不断改进调研工作方式方法,精心准备调研方案、明确调研对象和行程,突出调研重点,确保调研活动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现实情况。要组织人大代表采取集中调研与个人走访、明察与暗访、调查问卷与现场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让调查研究更加深入,有深度、有广度。

三是审议要“用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的质量往往直接影响会议审议的质量。要坚持营造积极建言献策、敢说敢言的良好审议氛围。设立分组审议或集中审议“中心发言人”,发放审议卡片或者审议稿纸,让代表们在听取报告或者审议发言时,有思考记录时间,让大家畅所欲言,讲真话、说实话,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要求,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四是督办要“狠心”。督促落实是提高审议质量效果的保证。要及时汇总签发常委会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办理落实,明确好审议意见办理反馈时限。常委会相关委室要负责跟踪督办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对于一些重要意见,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督查落实,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肖丹 徐文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