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梁带领市人大内司委组成人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并到铅山县、上饶县、德兴市、玉山县进行调研。调研组围绕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推进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等重点开展调研,听取了当地法院的汇报,实地查看了万年法院丰收法庭、德兴法院花桥法庭、玉山法院鸡头山法庭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判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以提高审判工作质效为着力点,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在审判质量管理上求高,在审判效率管理上求实,在审判机制管理上求优,有效促进审判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法、有序、高效运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思想建设,统一审判管理工作认识。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运用计划、组织、指挥和制约等方法,协调并控制审判工作的流程,规范并监督审判组织的行为,以保证审判工作严格依据诉讼程序公开、公正、高效、有序地运行。因此,市中级法院始终把强化审判管理工作作为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审判质量、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全体干警廉洁为民、加强法官队伍素质建设、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把审判管理纳入法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予以安排部署,着力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和创新,广大干警对审判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审判管理在法院的核心地位日益凸显。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审判管理制度体系。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市中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上饶实际,紧紧围绕审判公正、审判效率、审判效果,建立了一系列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紧紧围绕审判流程、审判质量、审判质效提高,建立完善了审判管理体系;紧紧围绕责任承担和风险防范,建立完善了监控体系,内容较为完整、层次较为分明、结构较为合理的审判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审判管理机构与其它审判主体全方位、多层级审判管理职能布局日益清晰,审判管理工作日益规范。万年县法院还推行党组巡查工作机制、庭务会讨论案件制度、三级递级调解制度、审务工作调度制度,以此提高各层级管理水平。其它各基层法院也创新管理方式,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机构建设,提供审判管理工作保障。为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市中级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强化职责职能、明确管理重点、内容、目标和要求,突出审判流程管理,加强节点监控,认真督察各部门办案质量。各基层法院也设立了或独立或合署办公的审判管理机构为审判管理工作专业化、技术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保障。
四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审判管理工作效率。为不断适应审判工作的新特点,市中级法院进一步强化科技保障,2011年建成了一个在全省全面领先、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门户平台、一个质效评估系统(上饶法院案件查询与评估系统)、六大管理系统(OA办公管理系统、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信访业务管理系统、司法文书评查系统、司法文书纠错系统、法官办案助手系统),投资更新办公设备,加大网络建设力度,完善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工作流程数字化、管理标准规范化、考核数据自动化、监督管理即时化,审判办公信
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审判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审判管理基础。以培养法官队伍核心价值观为契机,紧跟信息化审判管理步伐,着力强化队伍素质建设,及时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进行应知应会培训。认真开展“百名代表听百案”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督促提高审判人员业务水平,开展案件“两评查”活动,评查审判人员庭审和裁判文书情况,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庭审和司法文书制作能力。同时全市法院上下兴起法官相互带、同事相互帮、上下相互评的学习之风,有
效提升了干警司法为民的工作能力。
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全市法院实现了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三提升。2012年,市中级法院在收、结案数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
所有审判质量与效率指标均有明显提升,民事案件调撤率达45.3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74.4%,同比上升10.49%,上诉案件被省高院改判、发回重审仅为4件,比上年减少15件。各基层法院的案件调撤率和执行到位率都有明显提升,信访投诉现象有了明显减少。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审判管理意识还不够强。部分法院法官对审判管理存在临时性、运动性的观念;审判管理过于依赖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办案法官与审管部门配合不够。
二是审判管理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上级法院对审判管理工作只有规范性意见,有的与现实脱轨,没有具体详尽的审判管理制度。
三是审判质效评估体系还不够科学。部分评估指标设计不合理、不科学,有的指标可操作性不强。
四是审判管理信息化水平尚待提高。审判管理系统、软件没有统一标准和规范,信息化水平难以显著提升。
五是审判管理队伍有待加强。从事审管业务的人员既懂审判,又懂信息技术的不多。
三、对审判管理工作的建议
加强审判管理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还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为民,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意义。
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执法办案任务日益繁重,遇到的新情况越来越复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已成为人民法院一项十分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实践证明,开展审判管理在提高审判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审判活动的规范有序运行,强化法官办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偏差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审判工作所起的规范和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审判管理工作已成为各级法院领导开展审判管理的有力抓手。全市两级法院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审判管理是完善法院管理体系、提高法院管理效能的核心所在,是各级法院抓好执法办案,解决案多人少,提升案件质量,提升队伍素质的手段所在,是各级法院领导加强管理、保障法院长远科学发展的工作职责所在。各级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强化管理意识,理顺工作关系,通过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对司法资源有效整合、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工作的作用。
2、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构。
为提高审判管理的效能和审判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大力推动我市审判管理工作跨跃式发展,全市两级法院要对审判管理部门职能和司法资源进行整合,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系。要首先解决审判管理“谁来管”的问题。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应设立有独立编制的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如因人员、编制等问题不能设立独立编制的专门审判管理机构时,可进行职能转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明确负责审判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3、进一步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根据全市两级法院的工作实际,并结合信息化建设的进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建立审判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发挥审判管理职责,全市两级法院应着重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审判管理制度和推进相关配套工作,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扎口结案管理,确保各项审判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坚持全员管理,从院长、庭长、审判长到审判人员都应当纳入审判管理体系之中,明确权利义务和岗位职责;要坚持全程管理,从立案到分案、排期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审判环节都应当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审判过程严谨规范、公开透明,审判结果公正高效;要坚持全面管理,既要加强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管理,又要加强审判效果的管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审判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改善硬件设施,建立完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继续运用信息平台管理审判工作,运用审判管理软件,加强立案、审理、结案、归档、司法统计等环节的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不断加快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大智能法庭的应用,运用审判流程管理中产生的数据和信息,做好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及时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的整体形势,发现影响均衡结案、制约案件质效的潜在问题,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决策建议,解决影响审判质量与效率的问题。
5、进一步加强管理 ,规范审判管理行为。
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提高审判管理效果。在加强审判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主政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需求。要多措并举,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减少涉诉上访,继续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通过强化审判质量效率指标评估、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各项审判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审判管理工作纳入一体化轨道,顺畅高效运行,切实发挥审判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推进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