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农业综合开发2010-2012年扶持产业化经营情况汇报
——2013年4月26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方正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一、2010-2012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情况
(一)2010-2012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投入总体情况
三年来,共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99个,扶助资金5532.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项目50个(农业龙头企业补助项目1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34个)。财政贴息项目49个。财政补助项目共批复财政补助资金2956.8万元(农业龙头企业补助项目1575.8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项目1381万元);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为2576万元。
(二)主要成效
2010-2012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紧紧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大力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逐步加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力度,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全市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促进了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扶强做大了一批企业
我市一大批企业通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扩大了企业生产规模,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大多数企业通过项目实施后进入了发展快车道。2011年立项扶持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德兴市百勤异VC钠有限公司去年销售收入超过4亿元,公司发展势头强劲;2011 年贷款贴息项目扶持的上饶县恩泉油脂公司生产规模较项目实施前增加一倍,现已跨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玉山县春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通过2011-2012年度连续两年的立项扶持,壮大了企业原料基地,增强了企业加工能力,公司的得尔乐牌山茶油已是国内食用油类知名品牌,“得尔乐“也获驰名商标美誉。在我市众多的国家级、省级以及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近年来都曾获得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已成为做大做强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强力助推器。
2、扶持提升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数量快速增加,内部管理规范程度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日益提升,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上饶县北乡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无公害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两年的扶持,基地由原来的几百亩,发展到现在的2000余亩,经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使其财务制度等内部管理也得到了相应的完善,成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广丰县东兴种养专业合作社1000亩马家柚种植基地新建项目的扶持,现已成为全县马家柚种植基地的示范点,有效地促进了马家柚产业的发展。
3、带动发展了一批产业
经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多年的扶持,各县(市、区)优势主导产业已初具规模和特色。如:信州区的蔬菜、上饶县的油茶、广丰县的马家柚、玉山县的油茶、弋阳县的特种水产、横峰县的葛业、铅山的红芽芋、婺源县的茶业、德兴市的异VC钠、鄱阳县的米业、余干县的水产、万年县的生猪等。全市初步形成了以粮食、生猪、蔬菜、果业、水产、茶业、油茶、苗木等几大类农业支柱产业。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辅助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已然形成,农业产业化程度大幅提升。
4、增收富裕了一批农民
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作为受益主体—农民,也收获了较好的经济利益。据统计,三年来,经过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的实施,直接带动农户2.6 万余户,直接受益农民年收入增加总额约3730万元,为农民收入持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做法
1、提前摸底入库,择优选择项目
按照“优势产业、关键环节、重点项目、优秀企业”选项原则,注重关键环节,认真把好选项关。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深入实地调查、摸底、核实,对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档入库,以备选项。二是建立审查责任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三是企业必须符合客观申报条件。申请立项的企业或合作社必须符合当时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所有的立项条件。四是注重企业或合作社主观能动条件。企业或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要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素质。同时,对农业综合开发要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主观上要有意愿搞开发,否则,将不予扶持。市农发办坚持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相统一的立项原则,严格审查筛选项目,只有在客观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才能更好地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
2、服务项目单位,严把申报材料
大多数入选企业或合作社为第一次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极不规范。市农发办本着“对企业负责,为企业服务”的宗旨,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地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一为入选企业复审、修改项目可研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大大提高了全市上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成功率。
3、组织开展培训,规范项目管理
对项目主体单位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培训是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产业化经营项目批复下达后,市农发办立即组织举办“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业务培训班”。通过关键业务的培训,更有利于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一是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政策。通过培训,让产业化经营项目主体单位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做好项目实施的执行者。二是如何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培训,项目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发展所需和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具体要求编写切合实际且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三是执行县级报帐制、规范财务管理。通过对项目单位财务人员培训,让他们掌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县级报帐制,按要求规范财务管理。
4、编写实施方案,审批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农发办的精神,市农发办要求每个项目单位要在原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依据项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农发办予以集中审批。经审批后的实施方案,具有强制性,不得随意变更。审批实施方案解决了项目管理过程中无据可查的难题,极大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一是有利于企业规范实施项目。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实施完成项目。二是有利于县级农发办规范资金管理。县级农发办对照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单位项目实施情况,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报帐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三是有利于市、县农发办规范项目管理。根据实施方案各级农发办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任务。
5、跟踪项目问效,强化项目验收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的验收是掌握项目单位实施完成项目情况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手段。先由项目单位准备好相关文字、图片资料以及财务账本等能反映项目运行情况的所有资料。各级农发办根据审批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对照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项目竣工现场严格开展竣工验收。
三、存在问题
1、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规模少,指标控制严,门槛较高,而需要扶助的农业企业较多,多数农业企业得不到扶持,形不成规模效应。
2、上报项目规模大,批复项目规模少,且批复的项目名称未作调整,造成项目规模与实际规模不符。单位项目规模少,达不到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
3、我市农业企业本身实力较弱,批复的计划总投资中,存在自筹资金跟不上的情况。
4、贷款贴息项目,由于农业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多偏于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达不到扩大农业企业规模的目的。
5、财政补助项目资金规模过小,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项目安排财政资金总体要求基本公平,单位项目扶持额度较低,重点不重,一般不强,还应该加大总额。
6、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发展阶段,规模小、管理不规范、服务农民手段弱、抗风险能力差、固定资产少、办公设施缺乏等问题普遍存在,仍须发展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几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主要措施有:
(一)以产业规划为基点,围绕主导优势产业科学选项。
做好产业规划,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前提。“十二五”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发展规划已获省办批复。在今后的几年中,要结合我市重点打造的十大农业产业,严格按照已批复确定各地各自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扶持的2-3个主导产业,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选择产业化经营项目,确保选出的项目符合发展方向,具有发展前途,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产品的加工转化增值。
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农业综合开发要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和项目优势,加大力度扶持有竞争优势和带动力强的企业。第一,坚持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第二,突出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第三,促进农业产业链协调发展。第四,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
(三)以关键环节为切入点,逐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今后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应在继续对农业龙头企业给予项目支持的同时,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第一,继续“扶强”。对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强,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给予扶持。第二,着重“环节”。切实解决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促进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第三,加强引导,增强服务。市县农发办要深入到合作社调研指导,为合作社发展出谋划策,帮助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利益分配机制,督促合作社规范运行。
4、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管理水平。
要提高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认识,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管理力度。第一,健全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管理制度,为我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健全项目前期工作制度。二是健全项目评审制度建设。三是健全项目资金拨借制度。四是健全违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第二,规范管理。一是制订《管理规范》。市农发办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过去管理模式的经验,制定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规范》,以便各开发县规范管理和项目单位遵照执行。二是开展中期检查。通过中期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纠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强化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实施完成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