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3月13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的同志在郑小平副主任的带领下,深入上饶县、鄱阳县、婺源县,开展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情况调研。分别召开了3个座谈会,现场察看了8个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对有些问题作了分析,形成以下情况报告: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近三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紧紧抓住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大力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牢牢把握国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投入的历史机遇,稳步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革,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大力营造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良好氛围。实施好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发展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导农民走向市场,规模种养,提高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集中区设置广告牌,企业基地设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标志牌,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经营项目实施绩效,形成社会关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经营,支持参与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抓住龙头,突出重点推进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发展。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逐步增强了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初步达到了“实施一个项目,扶强一家企业,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农民”的预期目标。一是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扩大了企业生产规模,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如:上饶县恩泉油脂公司通过贷款贴息项目的扶持,增加了银行贷款资金,目前企业生产规模较项目实施前翻番,企业自身扩大了油茶基地的建设,拓展加工产品品种,开辟了新的销售渠道,现已成为国家级龙头企业;鄱阳县金田米业有限公司新增年加工11万吨优质大米扩建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生产能力可达11万吨,年新增增加值可达300万元。二是优势农产品科技含量不断提高。针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要求种养的良种培育和推广为主要环节,部分龙头企业已建成生产、加工、科技区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园,加工项目已达到国内较先进的生产技术水平。如: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50吨清洁化名优茶加工新建项目,目前生产技术属国内领先。三是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形成。项目实施后,通过企业联基地,基地带农户,普遍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链等形式,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对基地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有效降低了农产品市场风险。
(三)紧扣主体,加强合作扩大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范围。三年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34个,农民成员2000多人,直接带动农户1.2万户,受益农户年收入增加总额960万元,各级财政扶助资金1381万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数量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内部管理规范程度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日益提升,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扶持的产业有生猪、水产、蔬菜、水稻、茶叶、葛、油茶、红薯、苗木等,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把关选优,对照政策强化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服务。按照“优势产业、关键环节、重点项目、优秀企业”选项原则,认真把好选项关。一是把好国家产业化扶持政策。根据新政策,农业产业化财政扶持资金2009年起实行全部无偿补贴 ,改变了以往对农业产业化项目财政扶持资金25%国家无偿支付,75%国家有偿贷款的基本模式。扶持对象也由原来的仅限于省级确定的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到包括市确定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方面,政策上也做了重大调整,贷款贴息项目由原来的仅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扩大延伸到季节性收购农副产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二是做好规范项目管理。对项目主体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使产业化经营项目主体单位管理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做好项目实施的执行者,严格执行报账制,按要求规范财务管理。三是强化项目验收。项目的验收是完成经营项目情况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手段,农发办根据审批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对照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项目竣工现场严格开展竣工验收。
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市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发展虽呈现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企业规模偏小,辐射带动不大。我市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大部分是近几年成立的,组织与生产规模较小,辐射能力有限,服务成员或带动农户作用不明显,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不多,虽能同农户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产品供求关系,但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全市农业产业经营的总体水平。
(二)企业自身薄弱,发展后劲不足。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自身积累较弱,制约了企业的自身发展,也难以与农户之间建立紧密关系,大部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是松散型或买断关系,没有形成真正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注册产品商标的少,通过农产品“三品”认证的也少,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等方面。有的农业龙头企业产品更新不快,包装缺乏新意,系列产品较少。部分企业对市场的预测不足,缺乏现代营销方式意识和方法,销售网络不健全,产品销售渠道单一,缺乏市场开拓意识。
(三)政策支持不够,融资贷款较难。融资难、用地难是困扰制约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发展的一大难题。国家的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各种条件要求很高,龙头企业和普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获得项目资金投入。地方财力薄弱,也没完全落实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补助的相关政策。大多数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向银行贷款比较困难。还有些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反映没有享受到法律规定的某些税费优惠政策。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通过调研认为,当前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些是客观性的,但也有一些是主观性的,应立足当前,立足自我,认真研究予以解决。鉴此,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一、着力扶持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市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少,但规范运作的不多。一是要抓住关键环节,重点支持管理较规范、基础和前景较好、带动力和影响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要加大技术、人才、网络市场、质量认证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协作关系,成为他们的产学研究基地,为合作社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提供市场信息,输送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三是要鼓励各类人才参与兴办合作社,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技、财会、市场营销等专业的学生到合作社来,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民主理财、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促进合作社成员科学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扩大辐射带动效应。要围绕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动建设,抓紧建立一批龙头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实施品牌战略,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拓市场,向品牌要效益,创立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拓展种养和流通环节,做大规模,提高实力。
三、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与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的农口部门、财政部门,各自都有扶持渠道,扶持方向需要统一。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全面了解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与税务、工商、国土等部门的协调,促使相关政策有效落实。通过密切配合、合力扶持,共同促进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四、拓宽项目扶持渠道。实行扩充投资总量,缩小单个项目投资规模、扩大扶持面的政策,在农业开发投资总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扩充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总量。根据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需要,采取分类扶持。对新上或扩建加工生产线、扩大设施种养生产规模等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产业化经营项目予以立项扶持,资金额度下限适当降低;对自有基地面积较大、需要改善基地灌排设施、交通设施的则可以通过土地治理试点项目予以立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