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08年6月27日,上饶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自2006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深入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狠抓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论证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1、成立了组织机构,开展了法律宣传。2、加强了监管和执法,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农资市场管理。开展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专项治理。加强动物检疫和检测工作。3、加强了基地建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截止2007年底,全市获得绿色食品标志336个,有机食品标志234个,无公害农产品65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总数位列全省第一。获省名牌农产品35个,占全省106个的33%,列全省第一。
会议认为:我市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各地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如法律宣传不够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工作经费不足,检测设备和手段落后,不能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大多数农产品产地还没有建立生产档案,质量安全自检体系有待建立等问题。
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要从“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高度,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普及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保护意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提供更好的环境。(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检测能力。要依法健全农产品安全管理机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要安排专项经费,及时更新和添置必要检测设施及监测设备,提升检测能力。(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率。要加快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有效控制农产品生产环境污染。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卖场的农产品检测工作,对农药残留物实行定期抽检,严禁有残留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要组织联合执法,从抓重点、抓大案要案入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的执法,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加快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品质。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产品标准制订工作,做好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创建我市的绿色、无公害产品和名优化品牌。要大力发展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规模农业,积极引导企业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和加工,切实提高农产品品质。
请市政府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检查方案的要求和以上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整改方案,于2008年12月上旬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汇报,并依法向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布。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