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大信访工作是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也是人大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人大的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大信访”格局的一个组成部分。人大信访工作有反映社情民意、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代表履职提供信息服务、解民忧、化民怨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一、存在问题
信访工作虽然有联系群众、调解纠纷、反映民意等作用,但人大的信访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人大内部,信访工作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互动机制还没有建立,缺乏对行政、司法机关的制约力;与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之间没有形成合力,缺乏协调机制。在外部,上下级人大之间缺乏联合处访机制;人大信访部门与“一府两院”信访部门的对接体制缺少规范的制度,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不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
二是对信访工作缺乏整体分析。主要表现为:信访对象不再局限于以前的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而是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在职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法人等各个层面,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渐增多。缺乏对信访工作的整体分析,就会导致信访工作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造成人大信访工作的被动。
三是县级人大信访工作水平有待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信访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对相关政策理解错位,无法给上访的百姓一个合情合法合理的交代。二是对待上访百姓的态度仍有提升空间,绝大多数来访人或信访者,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怀有高度信任的,对他们的态度,直接反映出人大信访工作者的宗旨意识强不强、政治观念坚定不坚定,会直接影响信访工作的成效,县级人大信访工作必须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工作设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访工作机制。首先要建立人大信访部门为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信息制度。汇总整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信访部门要加强与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二要建立上下级人大之间的纵向协调机制,加强与乡镇人大之间的联系,经常进行信访专题调研,互通信访情况,交流经验。三要建立与县级“一府两院”之间的横向协调机制。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协调,共同研究信访工作,商讨办理事宜,减少重复信访和无理缠访,也可避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久拖不决问题的发生。
二是注重综合分析。监督法第九条中把“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做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六个途径之一。因此,要注意加强对重点信访案件的综合分析,从中筛选出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出执法和司法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作为常委会确定监督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调研审议、执法检查,分析问题的成因,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三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水平。继续加强对政治理论和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继续抓好自身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外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信访信息自动化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首先是对待重复信访,变坐等来访为主动下访、经常走访。其次是对待重要的民生信访,变转办交办为重点检查、现场督办。再次是对待领导批办的重要信访,变职能部门单独办理为联合督办、形成合力。不少信访人反映问题有的直接致信人大常委会领导,对这类信访,一方面在领导批示后,交人大信访接待室进行登记、转办、交办;另一方面,视情将信访事项和交办情况,抄送人大相关工委和有关乡镇人大主席团,以便掌握情况、协助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