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上饶市民政局 詹裕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市民政局作为2013年度市人大工作评议对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和监督。这既是对我市民政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难得机遇。这次评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民政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民政干部职工对市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下面我就近三年全市民政工作作一简要汇报。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的工作安排,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职责,各项民政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争取了上级大力支持。三年累计获得上级各项民政资金达36.5亿元,每年增幅平均达48%,为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创建了全国一流的服务设施。建成10200㎡的市儿童福利院和7000㎡市救助管理站,达全国一流水平,全省名列前茅。2011年度市儿童福利院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涉外送养工作先进福利机构”;市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摘取了一个国家级殊荣。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去年2月,我市首次在人民大会堂从中央领导手中接过了“五城同创”中含金量最高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奖牌,实现了历史突破。召开了国家级现场会。去年9月,五年一次的全国民政信访工作会议首次在上饶召开,会议开得圆满成功,得到了民政部的高度肯定。

(一)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严格依法行政

民政工作政策性强。在工作中,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掌握相关职能的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做到了心中有法并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建议意见。严格依法行政,2011年以来,审批民非机构620个。2010年12月,市民政局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专门委员会领导对我市民政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民政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推进了全市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去年,市民政局与市发改委联合下了《上饶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和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强调要依法管理、科学施策,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深入研究民政社会管理规律,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提升各项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每年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我们都作为推动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措施来落实,安排专人办理,上门征求意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认真的答复, 2011年至今共办理了人大代表建议9件,答复率100%,人大代表满意率100%。

(二)以保民生为根本,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创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机制。我们采取以市中心救助管理站为龙头,各县(市、区)救助管理站为龙身,广泛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全市年均救助量达1万多人次,多次配合公安、工商打击传销“天网行动”,9次获得省春运先进单位,先后被民政部表彰为奥运会、残奥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还多次被评为全省、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二是创新弱势群体人员的救助管理服务机制。推行在阳光下办理城乡低保业务,是有效遏制人情保、关系保,促进社会救助公平性、公正性的有效手段。几年来,每年清退情况变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有1万人以上,新进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万人以上,实现了“动态管理、应退尽退、应保尽保”的要求。2012年10月成立了上饶市城市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算中心,并出台了实施细则,对于全市制约“人情保、关系保”起到了积极的效果。去年,市民政局每年拿出100万元资金用于全市社会救助先进县、先进敬老院、乡镇民政所等民政机构的奖励,这一做法得到了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和推广。三是及时有效地开展救灾救济工作,促进灾民重建回归。做到全市救灾联动,资源共享。灾情就是命令,发生灾情,做到第一时间出现在灾区,第一时间发布应急响应,最快速度实施救灾救济。三年来,全市发生重大灾害12次,我们派出1200人次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救灾核灾,做到灾民“四有”有水喝、有饭吃、有病可医、有场所可住。“十一五”共争取中央、省级救灾资金3.4个亿,救济灾民210万人次,完成灾民倒房重建任务1.2万户。四是努力筹集社会慈善资金,做好政府救助困难群众的补充工作。自成立市、县慈善组织以来,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近亿元,及时送往汶川、玉树灾区的就达8千多万元。同时,为挽救失学学生,创办了慈善阳光班16个,资助学生800多人。还开展了困难大学生助学、儿童大病救助等等。

(三)以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为基础,进一步巩固双拥创建成果

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要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足额到位,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年平均提标率达到10%以上。建立起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平台。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基本医疗保障标准达到100%,其他重点优抚对象达到80%以上。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机制。各地按照新修订的《兵役法》和新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省有关文件规定,把握政策,狠抓落实,对选择执行老政策的退役士兵,仍按当地原有安置改革政策执行,城镇的继续采取实行自谋职业或安排就业的方式予以安置,有力地保持前后安置政策连续性。2011年以来,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5131人,其中已选择新政策的3844人;选择老政策的1287人(含转业士官234人),占接收的25 %。其中安排工作618人,自谋职业669人。双拥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在上一轮双拥创建活动中,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发扬双拥工作的优良传统,乘胜前进,亮点纷呈,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去年,我市本级首次摘取“全国双拥模范城”桂冠。市本级、信州区、广丰县、上饶县、万年县、婺源县、鄱阳县、横峰县等8个单位,获得了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命名表彰“全省双拥模范城”称号。同时我市还有2名爱国拥军模范、11家“全省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9位“全省双拥工作先进个人”受到表彰。2011年,市政府拿出60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于专项解决随军家属安置问题,滚动使用,封闭运行,此举受到了驻饶部队的热烈欢迎,并得到了中央军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6月10日,我市组团赴厦门参加了“上饶舰”入列命名仪式,市长潘东军和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参加了这次活动,市政府与之签订共建协议。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了部队、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

(四)以文明服务为宗旨,社会福利和专项事务工作不断发展

“三院”建设和管理快速发展。在连续多年强力推进“三院”建设基础上,新(改、扩)建25所农村敬老院和4所社会福利院,新建面积69768平方米,新增床位4168张。强化内部管理,召开全市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现场会,创新开展星级敬老院评选活动,全市评选出39所三星级和四星级敬老院,有18所敬老院被省厅评为五星级敬老院,此做法在全省得到了推广。殡葬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从2013年元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全面开展殡葬行业“文明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殡葬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福山陵园管理体制,特别是通过这两年的大力整治,使福山陵园的管理、服务质量、文明规范和社会反映大有改善。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有序。全市有10个县级婚姻登记处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的荣誉称号,乡镇婚姻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平稳。2011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6.5万对、离婚登记1.8万对,收养登记458 例。乡镇勘界区划地名工作全省领先。一是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全省率先完成。二是率先在全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政区大典》编撰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地名服务工程。市中心城区新设立了118块街路牌。福彩销售业绩喜人。2011年以来共销售福利彩票4.72亿元,共筹集公益金1.2亿元。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福利彩票销售奖。老龄工作稳步发展。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广泛开展了居家养老试点,探索了养老服务社会化新路子,取得了较好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市拟建成200个城镇和550个农村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

(五)以城乡社区基础建设为抓手,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深化

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和谐社区建设结出硕果。信州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区。上饶县获得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实验示范县。广丰县永丰街道、婺源县蚺城街道文公社区、玉山县冰溪镇横路街等社区被命名为全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打造了42个精品农村社区。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圆满结束。全市共有2285个村委会和295个居委会参加换届选举。村委会参选率达到94.46%。居委会参选率达到83%。依法产生了新一届文化较高、年龄较轻、能力较强的村(居)委会班子。

、存在的问题

我市民政事业虽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面对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我市民政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关政策法规、财政投入自然增长机制亟待健全完善;面对人民群众过上小康生活的新期待,民政民生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需求能力亟待加强;面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任务,民政基层基础薄弱,人员和工作经费不足的局面亟待改善。针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逐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以十八大精神统领全市民政工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来,全力推进上饶民政事业发展,积极主动呼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与期待,制定出台更多的惠民政策举措,着力构建适度普惠的民生福利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发展成果。要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动员群众、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慈善公益、救助、社区服务等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二)积极推进民政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使民政服务手段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抓紧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要根据“十二五”规划和国家投资导向,储备一批项目。每个县(市、区)要建设一所具有引领作用的公办养老机构,每个县支持社会资本创办民营养老机构3—5所,并大力推广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等养老机构。广丰、玉山、婺源、德兴、鄱阳、余干、万年、弋阳、铅山要建立救灾仓库、社会救助站。二是积极争取项目投资。紧紧抓住国家“十二五”规划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同时,努力争取上级民政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扶持。三是抓好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基本建设要求,抓好工程安全、质量和投资管理,真正把福利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市本级(中心城区)重点抓好公办老年福利中心、市军供站、市减灾备灾中心建设,抓紧做好项目立项、征地、争取资金等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上级民政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扶持。酝酿十多年、投资两个亿、占地260亩、可容纳2000老人的上饶市老年福利中心选址与前期论证工作已基本完成,该项目已列入上饶市中心城市2013年148个城建项目之一。市军供站项目确保2014年新大楼建成;2014年6月底前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建设任务。

(三)完善应急救灾救援体系,推进减灾救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好各项政策,保障低保对象、五保户、灾民、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生活。

(五)深化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快社会组织建设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降低社会组织登记准入门槛,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途径。

(六)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提高社会养老和慈善救助水平。积极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拓展社会资金筹措渠道,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等力量进入老龄工作领域,推进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完善慈善机制,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努力提高慈善救助水平。

(七)不断完善民政事业发展条件,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民政服务窗口单位的软硬件建设,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科学管理,用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管权、管物,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拓展新领域,把政策作为资本进行投入,探索民政事业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研究社会资金准入条件。全面加强民政系统数字化和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快捷的现代民政工作网络。

(八)切实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争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加快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尊敬的尧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是检验我们各项工作的一次很好机会,是对我们做好民政工作最好的鞭策和鼓励。我局将以此评议为契机,通过评议,评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动力,评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干劲,评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新作风,评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新业绩,我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鼓劲,开拓创新,共谋发展,狠抓落实,为促进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奋斗!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