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督支持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重要一翼。面对新形势,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如何才能融入全市率先突破发展大局,积极为“三农”工作履好职、服好务,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的重大课题。

一、县级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职责

1、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农业工作方面的议题。

2、视察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提出报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农业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

3、对已公布的有关农业方面的单行条例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向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修改、补充和废止的意见。

4、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讨论、决定本县农业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县政府有关农业工作方面的不适当决定、决议、命令、指示、规章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

6、调查和检查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全县农业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7、承办上级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办理县人大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负责常委会相关议题视察(调查)报告的撰写工作。

9、其他。

二、如何更好发挥县级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作用

(一)积极开展好农工委监督调研活动。紧紧围绕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对农业设施建设情况、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情况、秀美乡村建设情况、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农业产业化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调研。

(二)充分发挥农民代表作用,做好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认真办理农民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意见,提高办理质量。农民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关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关乎农村社会的稳定,所以更要加以重视。要认真研究办理农民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办理途径,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

(三)强化监督职责,发挥监督实效。紧扣监督工作,以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促进“三农”和谐发展。当前要围绕“一个中心”(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三个加强”(加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保护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农业法规的可操作性;要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少而精”,组织好执法检查,监督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以促进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紧扣农民增收这个主题,努力做好促进工作。农民增收是“三农”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又是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的难点。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必然涉及农民减负问题、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问题、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及非农方面转移问题,还有扶持农业政策等方面的问题。上述问题都是值得人大十分关注和研究的课题,也是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的重点研究对象。